投資要點:
發電側:參與者擴大,促進清潔能源消納。通知要求,除煤電機組繼續加快放開參與電力直接交易外,還將有序放開水電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推進規劃內風電、太陽能發電等可再生能源在保障利用小時數之外參與直接交易,成為合格市場主體后的燃煤自備電廠可有序推進其自發自用以外電量按交易規則參與交易,穩妥有序推進核電機組進入市場,有序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多種類型尤其是低運營成本清潔能源電源的參與,有利于降低電力市場交易總體成本,提高低成本電源電量需求。結合取消市場主體參與跨省跨區電力市場化交易的限制,以及用戶側清潔能源配額制的加快落實,我們認為清潔能源消納水平將進一步提升,相關運營公司尤其是存量資產較大公司將受益。
用電側:重點用戶全面放開,市場交易電量占比繼續提升。1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用戶將均可參與交易,用電量大、用電穩定的零售、住宿及餐飲等行業也可放開進入市場。而工業領域在繼續作為主要用戶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的同時,2018年將全面放開煤炭、鋼鐵、有色、建材等4個行業的用電計劃,全電量參與交易,并承擔清潔能源配額,不再執行目錄電價。2017年市場化交易電量為1.63萬億千瓦時,已包含用電量較大的工業大客戶直供電部分。2017年上述四行業用電量約1.46萬億千瓦時,若按照四大高載能行業今年1-5月用電增速5.3%測算,2018年上述四行業用電量將達到約1.54萬億千瓦時;我們假設2017年直供電電量占交易總電量的70%,則2018年全面放開四大行業電量參與市場交易,可帶來接近4000億千瓦時的新增交易電量,按照2018年預計5.5%的全社會用電量增速計算,四大行業新增交易電量將使市場化交易電量占比提高約6個百分點。
價格發現機制更趨向市場化。約定固定價格、簽訂中長期合同、“基準電價+浮動機制”、隨產品價格聯動、峰谷電價等多種市場價格形成機制受到鼓勵,各地區不得強制企業確定電量和電價,通過市場競爭形成價格。我們認為,浮動機制以及聯動機制的引入,使得電力價格發現更為趨向市場化和合理化,長期看交易電價或將隨供需、成本及產品價格而上下波動,未必會長期持續向下,火電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的盈利性亦有望保持穩定,低成本高效機組將持續受益。
維持行業“推薦”評級:通知的印發標志著我國電力市場改革繼續向縱深推進,市場交易電量規模的擴大有利于電力價格的發現更加趨向市場化與合理化,同時對促進清潔能源消納、火電保持合理交易電價亦有積極影響,維持行業“推薦”評級。
重點推薦個股:推薦關注受益于清潔能源消納利好的清潔能源運營公司,包括長江電力、龍源電力、華能新能源、金風科技、中國核電,同時火電市場交易電量價差有望回歸合理,建議關注華電國際、華能國際。
風險提示:政策推進不達預期風險;市場交易電價大幅下降風險;市場交易電量供需失衡風險;相關上市公司業績不達預期風險;煤價大幅上漲風險;大盤系統性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