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家庭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同”。這句話同樣適用于智慧城市的建設。
在過去的10多年里,國內智慧城市建設在大范圍展開,但有些城市的實施效果卻不佳。事后來分析,這些失敗的智慧城市項目各有各的原因,但成功的項目卻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
實現了惠民
只有做到應用落地,并且惠及百姓,才能給智慧城市帶來持久的生命力,才能實現智慧城市項目的可持續性發展。
智慧城市首先應該惠民
智慧城市是一個綜合性的生態系統,需要投資者、政府各部門、IT企業、運營商、城市內的各類企業、市民等各個角色通力合作,才能把智慧城市建設與運維好。
但在智慧城市建設的初期,這一點沒有受到重視,很多智慧城市項目被當作普通的IT項目來完成。這導致一些項目只是按照傳統IT項目的思路來進行,主管部門拍腦袋提了一個需求,IT企業就開始忙活著搭服務器、連網絡、裝軟件。最后的結果卻是,建好的系統卻用不好,而根本原因是應用分析不充分。
而那些成功的智慧城市項目,都進行了深入應用分析,而且不僅僅考慮了政府部門的需求,更把城市的主體——人,作為智慧城市需求分析的核心。
其實,智慧城市項目并不是簡單的B2B,實質上是B2B2C,即使是政府部門使用的IT系統,最終目標也要惠民,造福城市百姓。
在智慧城市1.0時代,已經有很多城市認識到了應用的重要性。幾年前的數字衡陽建設提出的目標就是:使城市管理更智能、人民生活更幸福、產業經濟更繁榮、社會環境更和諧。最終,在中興通訊的支持下,數字衡陽一期建設搭建起了平安城市、智能交通、應急指揮、數字城管4大核心應用,覆蓋公安、交通、消防、城管等領域,為衡陽市民的日常安全、出行和城市管理保駕護航。
在此基礎上,還整合了其他綜合應用業務系統,比如公共衛生信息服務體系,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綜合信息服務體系,網絡教育應用等等。這些應用跟市民的關系更為密切,覆蓋衛生醫療服務、就業信息發布、醫保服務、遠程教育等等。
智慧城市需要一個超級APP
如果說在智慧城市1.0時代,智慧城市的應用是間接惠民的話;那么到了智慧城市2.0時代,直接服務于市民,就成為智慧城市建設不可缺少的要素。
在前述的平安城市、智能交通、應急指揮、數字城管等應用中,使用者仍多是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市民是受惠者,但并沒有條件親身參與。近年來,隨著移動互聯網的發展,智能手機、平板電腦等移動終端大力普及,普通群眾也有機會享受到了IT系統給自己帶來的便利。
在這種情況下,智慧城市的建設就必須給市民一個參與的入口,這個入口就是APP。有了安裝到移動設備上的APP之后,普通市民就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接入到智慧城市系統中來,享受到由此帶來的各種便利。申報戶口、辦理執照、申請補貼、繳納費用、醫院掛號,這些大家日常與政府及相關部門打交道的事情,就都可以在網上完成了。當市民能夠親身體會到智慧城市的好處時,各種阻力和難度就煙消云散了,智慧城市建設的成功也就理所當然了。
作為智慧城市2.0的推動者,中興通訊一直非常注重應用的開發。據介紹,中興通訊的城市運營中心解決方案,會對外提供4個應用,分別面向政府、企業、個人和第三方企業。針對個人的APP,通常是中興通訊扶持本地企業開發出來的,適合所在城市的本地化應用。這種綜合性的APP,未必是全國性的,但一定是本地市民的超級APP,能夠整合各種應用。
比如寧波的寧波通APP就是這類應用,在交通方面包含了全市的停車位、公交車的行車線路和運行狀態等信息。如果你的車被別人擋住了,可以直接在APP上點一下,通過交警查到對方,打電話請他來移車。這種便利性,在沒有智慧城市的時代,是不可能實現的。
架構創新是惠民的基礎
真正的智慧城市是要實現整個城市甚至全社會不同部門間的信息共享與協調合作,從市民的角度來說,就是更便捷的生活——去政府部門辦事走一個窗口一次性就能全部辦好。這也是人類共同追求的未來美好生活,要實現這一點,就需要運用大數據、物聯網、云計算等技術手段。
前述的“數字衡陽”總體框架是“1+N”,即1個云中心與無限個應用系統。同時,建成全市統一的運維管理中心,實現“統一門戶展示,統一事件管理,統一性能管理,統一資產管理”。
在智慧城市2.0中,通過技術架構創新來打破信息孤島是一個重要的特征。以往的智慧城市往往是單模塊建設,信息孤島問題普遍存在,比如存在交通、教育、政務等不同模塊應用,各模塊的信息資源無法共通共享。智慧城市2.0通過建設一個城市運營平臺,用“一云一網一圖”的構架實現了所有信息資源的集中與共享,能真正實現萬物互聯與信息共享。
中興通訊建設的銀川智慧城市項目,是智慧城市2.0的最典型代表,涵蓋4G城市網、平安城市、智慧交通等10大系統13個單模塊,最大限度打破信息孤島,實現數據全覆蓋、跨部門共享。如智慧政務上線后,實現了政府部門432項業務一站式審批,審批時限縮短78%,企業注冊由5天壓縮為1天,市民在一個窗口就能辦成所有手續。
惠民才能可持續性發展
單純依靠政府投入,缺乏盈利模式,無法實現可持續性發展,是此前一些智慧城市項目失敗的重要原因。
國外智慧城市建設普遍采用PPP模式,允許社會資本加入。PPP模式也將是國內智慧城市的大趨勢。IDC預測到2020年,智慧城市的政府投資占比會下降到20%,市場主體將占到80%左右,而當前政府投資占70%左右。
在PPP模式下,政府提供引導資金和政策支持,通過與運營商及社會資源合作,三方共同建設和運營智慧城市,不僅解決了建設資金不足、后期運營效率低下等多難題,也使政府能夠將更多的資源和精力投入到宏觀管理和監控上,從而提升城市管理的效率和城市競爭力。
要想讓社會資金和社會資源投入到智慧城市中來,就必須要有相應的商業模式。智慧城市的商業模式必須建立在有市民參與的數據運營之上,把原本分散在城市各個委辦局的數據打通,加以有效的利用,并通過大數據分析將第三方企業吸引到智慧城市平臺上來,為市民提供服務。
比如,可以通過數據分析可以了解到每個市民正處在什么階段。在學習階段,可以推薦教育機構;在結婚階段,可以推介婚慶服務公司;在生育階段,可以推廣母嬰用品等。通過這些服務,智慧城市的運營者可以獲得收入,從而帶來持續性的贏利。在此基礎上,可以吸引投資者,甚至借助資本市場快速收回投資,實現資本增值。
商業模式的建立,將使智慧城市進入良性發展的軌道,實現智慧城市惠民、興業(促進產業發展)、善政(政府在城市治理管理上更優)、增值保值回收的最終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