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切實做好全省智慧城市試點建設工作,陜西省住建廳制定了《智慧城市年度檢查評價指標》,將試點城市的檢查內容及評價指標分為智慧城市創建保障體系、基礎建設、項目建設及建設成效4個方面、15項指標。
《評價指標》明確規定,智慧城市試點工作評價采用百分制,其中保障體系建設25分、基礎建設30分、項目建設30分、建設成效15分?;A建設、項目建設采取分項定性評價與進度定量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評定。試點城市超額完成年度計劃任務的,給予獎勵加分,評定等次按照綜合得分順序確定,分為優秀、良好和一般三個等次。 記者了解到,智慧城市試點工作評價采取季度檢查與年度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季度檢查評價占30%,年度綜合評價占70%。季度檢查評價,主要采取資料審查方式;年度檢查評價,在審查試點城市年度自評報告的基礎上,采取資料審查、現場查看、座談交流等方式,對各試點城市創建工作情況進行全面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