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美國本土太陽能組件生產商Suniva引發,美國貿易法案中的“201條款”(以下簡稱“201條款”)再一次被啟動。截至記者發稿,中國已經有19家光伏企業6大協會齊表態,堅決抵制美國201條款。
筆者梳理了此次“201條款”事件的全過程,試圖了解Suniva及其債權人背后的真實目的。
以“201條款”為威脅的敲詐?
今年四月,美國的一家太陽能組件企業——Suniva正式向美國法院申請破產保護。
Suniva成立于2007年,原為美國本土高效電池、組件生產商,在美國太陽能業界擁有廣泛的市場通路以及開發合作關系,客戶遍及政府、醫院、軍事基地、商業場所、一般住宅。同時,也是美國少數的本土太陽能制造業者。2015年8月份,順風國際清潔能源有限公司斥資5776萬美元收購Suniva63.13%的股權。目前,Suniva擁有430MW產能。
就是這樣一家公司,在申請破產后,隨即就以《1974年貿易法》的“201條款”為依據,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起訴訟,要求針對太陽能產品,在美國市場設置78美分的最低進口價格(MIP)。同時,對所有進口至美國的晶硅光伏電池片和組件發起全球保障性措施調查。
經過1個月的討論,5月23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正式發布公告,對全球光伏電池及組件發起保障措施調查(簡稱“201條款”調查)。該公告指出,由于案情復雜,將延期至30天至9月22日作出損害認定,并在11月22日前向總統提交調查報告。
令業內意想不到的是,就在調查結果尚未公布的眼下,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CCCME)卻先收到了一封來自Suniva債權人SQN的“黑函”。
5月3日,Suniva的債權人SQN董事長JeremiahSilkowski向CCCME寄送一封“黑函”,要求CCCME以5,500萬美金的價格購買Suniva的組件產品。SQN在信里也提到,“此舉是為了恢復太陽能價格及整個美國太陽能產業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SQN強調,會在收款之后取消“201條款”。
SQN是誰?為何此時他代表Suniva索要賠償?
查詢Suniva的股權結構可知,資產管理單位SQNCapitalManagement是Suniva最大的債權人。而針對這次的“201”事件,部分業內人士認為,SQN的舉動并非為了太陽能產業的發展,實則為了收回Suniva欠款。發送“黑函”實為SQN收回Suniva的欠款手段之一。
要想繼續申請“201條款”,需要以Suniva為名的公司維持在市場上,而SQN則是提供資金的主要債權人。
Suniva欠下SQN的債務在5,100萬美元到5,200萬美元之間,而在黑函中要求金額為5,500萬美元,不難看出,剩余的4百萬至5百萬則是為支付法律相關費用。
相對于“雙反”來說,更加“任性”的“201條款”
為什么“201條款”調查令人擔憂?
所謂的“201條款”指的是:美國1974年貿易法規定,當來自他國的進口產品數量激增給國內產業造成嚴重損害或威脅時,總統有權采取適當救濟措施以防止或補救損害,并便利國內產業進行必要的調整。
不同于一般的反傾銷法規,“201條款”具有很強的任意性。資料顯示,“201條款”成立有3個要件:第一,確認外來進口量增加;第二,確認本國產品的市占率或產量下滑;第三,確認前兩者確實有關且造成損害。
也就是說,無需證明進口產品在美國市場的銷售是否符合相關貿易法規,也不按各國進口數量的不同加以區別,只要認定美國企業受到了“嚴重損害”,而“嚴重損害”是因為某種進口產品直接造成,則就可以對該種進口產品實施“懲罰”措施。
歷史上,美國限制鋼鐵進口的“201條款”于2002年03月20日正式啟動。規定對鋼材、長板等進口的主要鋼鐵品種,實施為期3年的關稅配額限制或加征高達8%—30%不等的關稅。
上一次“201條款”的啟動,導致剛剛加入WTO的中國在2002年出口至美國的鋼鐵僅有74.3萬噸,比2000年減少55萬噸,下降42.5%。這是迄今為止美國歷史上對進口鋼鐵施加的最嚴重的一次貿易限制。
而在此次事件中,光伏組件,無疑成為了具有針對性的“該種進口產品”。
華夏能源網(微信號sinoergy_com)記者在美國遞交WTO的文件中讀到:“(Suniva的)申訴認為,進口的不斷增長從國內生產商那里奪走了市場份額,并令公司破產,工廠關門,裁員,對國內產業的金融狀況帶來嚴重傷害。依照申訴提供的數據,美國生產商在國內太陽能市場份額從2012年的21%下降至2016年的11%,而同期美國太陽能市場總值增長了40億美元。”
從上述數據中,可以看出,美方認為:美國太陽能市場中所增長的部分,被外來產品所占有了。
令人感到不安的是,美國確實已經開始采取行動。截止5月29日,世界貿易組織(WTO)發布的文件顯示,美國已經通知了WTO其余163個成員國,它將考慮對進口太陽能電池施加緊急“保障性”關稅。根據WTO的規定,美國出臺的臨時性關稅措施可能會用于保護該國太陽能產業免受進口突然、意外大幅增加的威脅。
“201”的打擊范圍可能比“雙反”還要廣
目前,不僅僅是中國光伏企業在強烈呼吁光伏行業團結一致,反對“201條款”調查,近幾日,亞洲光伏產業協會(APVIA)聯合臺灣太陽光電產業協會、馬來西亞光伏產業協會、菲律賓太陽能聯盟、新加坡可持續能源協會、印度太陽能聯合會等東南亞各地區行業協會,也陸續發表聲明,共同呼吁實現全球光伏產業自由貿易,反對濫用貿易救濟措施。
“大量光伏組件及電池將會受此影響,無法進入美國市場。”亞洲光伏產業協會主席、協鑫集團董事長朱共山在接受媒體記者采訪時這樣說道。
毫無疑問,亞洲的光伏制造產業鏈在全球占據著主導地位。截至2016年底,這里的多晶硅、硅片、電池、組件產能,分別占全球的71.2%、95.8%、96.8%、89.6%。
而美國則是亞洲、特別是中國光伏組件制造商的重要市場之一。美國的光伏增速、新增量都頗高。中信保數據顯示,2016年,全球光伏裝機新增了70GW,比2015年上揚了30%。美國的新增裝機也有14.76GW,同比增長了97%。
實際上,這不是美國首次表現出將要對外來太陽能產品采取貿易保護措施。中國出口到美國的比例,已經在連年下滑。2015年、2016年中國地區對美出口量的連續下滑,其中2016年對美光伏出口金額下降了20.33%,為14.27億美元。
當前,中國當地的光伏產品正受制于美國“雙反”措施,難以進入大洋彼岸,不少公司都選擇落地東南亞并建設新的生產基地。一旦“201條款”調查成立,其懲罰措施所波及的地區將不是一般的大。
也就是說,“雙反”時期,中國還可以借助海外建廠的模式,規避雙反的打擊,而“201條款”調查一旦成立,屆時,美國將把包括中國海外設廠的光伏企業,以及其他國家、甚至美國本土企業海外的產能,都擋在門外。
而一旦這一輪新的貿易救濟措施實現、進口美國的光伏產品被制裁,絕大多數光伏企業的戰略步伐也將被打亂。例如天合光能、中利科技等公司都在東南亞有不小產能布局。
業界認為“201條款”將主要波及包括全球光伏企業在越南、印度、馬來西亞等地區海外約10GW的產能。同時,也將波及韓國、菲律賓,印度、歐洲以及美國本土企業Sunpower、REC等在海外建廠的美國本土上下游企業。
從這些事件中可以分析,有一部分已經破產了的美國光伏企業,正試圖將自己關入“圍城”,不愿接受全球太陽能成本日益下降的現實。
但是,設置貿易壁壘,對美國的光伏市場而言未必就是“保護”。華夏能源網(微信號sinoergy_com)記者查詢外媒資料中顯示,在美國光伏市場中,居民及工商業的光伏項目占比高達50%。正是基于這一特點,美國對光伏定價的敏感度也更高,一旦售價大幅提升,市場需求將會很快放緩甚至倒退。
因此,另外一些“清醒”的美國太陽能公司,對此“201條款”調查也保持了“否定”態度。Suniva及其債權人打著“201條款”進行的這次敲詐,能不能最終得逞還需要進一步觀察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