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上午10時,國家能源局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2017年前三季度能源形勢和可再生能源發展情況,以及12398能源監管熱線第三季度投訴舉報處理情況。同時,介紹防范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工作進展情況、核電重大專項實施進展情況以及農村機井通電工程建設情況。
今年我國光伏裝機增長很快,目前已經超過一億千瓦,業內也有一些說法,在今年年底的時候會達到“十三五”規劃的目標。那么未來在新能源光伏發展規劃上有什么樣的布局?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李創軍對此作出解答。
《太陽能發展“十三五”規劃》提出的規劃目標是:“到2020年底,太陽能發電裝機達到1.1億千瓦以上,其中,光伏發電裝機達到1.05億千瓦以上”。在太陽能發電的1.1億千瓦規劃目標中還包括了500萬千瓦的光熱發電。規劃中不是簡單地提出一個數字,而是用“1.1億千瓦以上”和“1.05億以上”的表述。所以應當注意,1.05億千瓦只是發展的下限目標。“十三五”未來幾年的光伏發電發展仍有空間。
之所以在規劃中劃定“1.05億千瓦”以上的目標,是因為在制定規劃時,全社會用電量增速比較低,光伏發電成本也比較高。現在形勢發生了較大變化。一是電力需求增長加快。2015年時,全社會用電量增速只有0.5%,今年1-9月,全社會用電量增速已經達到6.9%。二是技術進步。光伏發電的成本快速下降,光伏發電轉化效率迅速提高。三是分布式光伏發電發展加快。我前面已經介紹,今年分布式光伏發電新增裝機成倍增長。四是政策性因素。光伏扶貧是我國產業扶貧的重要方式,對光伏發電增長起到了一定的支撐作用。從這幾個因素來看,“十三五”時期,光伏發電應用規模擴大有一定的必然性。
剛剛閉幕的十九大提出要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壯大清潔能源產業。為以光伏發電、風電為代表的新能源產業,提供了寶貴的發展機會和廣闊的發展空間。目前我們正按照十九大精神進一步研究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戰略和發展目標。今年7月,國家能源局已發布《關于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實施的指導意見》,公布了各省(區、市)分年度建設規模,提出了健全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的要求,要求各省(區、市)能源主管部門按此方案做好規劃實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