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國光伏發電累計裝機容量達到4318萬千瓦,其中,光伏電站3712萬千瓦,分布式606萬千瓦,年發電量392億千瓦時,躋身為全球光伏發電裝機容量最大的國家。
在當下,光伏發電被視為增速最快,倍受追捧的清潔能源,并且國家、地方出臺多項政策來扶持光伏產業的發展,同時也受到越來越多資本的青睞,然而在應用普及的道路上卻總是面對這樣那樣的問題。棄光限電,以及補貼能否及時發放等問題越發突出,成為了不少光伏從業者的一塊心病。
光伏電站建設不像日常買菜、買肉這樣的日常開銷,一個上規模的電站少則幾十萬,大則上億,然而前腳是巨額的投資,后腳卻面臨嚴峻的光伏“棄光”問題。
我國大多數地區光伏發電運行情況良好,年平均利用小時數達到1133小時,但是在西北部地區則不同,出現了較為嚴重的棄光現象,有權威數據顯示,甘肅全年平均利用小時數為1061小時,棄光率達31%;新疆自治區全年平均利用小時數為1042小時,棄光率達26%。
何謂光伏“棄光”以及棄光率呢?
所謂的光伏“棄光”就是光伏電站的發電量大于電力系統最大傳輸電量+負荷消納電量。棄光率=光伏電站的發電量-(電力系統最大傳輸電量+負荷消納電量)/光伏電站的發電量。
對于棄光現象,光伏電站并不是始作俑者,之前在風電行業也有棄風現象。當然這些現象的產生與國家電網有最直接的關系。
歸納原因有四:一是西北地區光伏電站建設速度明顯加快,與輸電網和市場缺乏配套。二是部分西北地區光伏電站建設缺乏統籌規劃,存在一定的無序現象;三是光伏發電建設規模與本地負荷水平不匹配,市場消納能力有限;四是電站建設與配套電網的建設和改造不協調等原因,致使光伏電站集中開發區域出現了一定程度的“棄光”現象。
譬如說在西北地區,主要原因是當地火電、風電占據大頭,而電力消納能力有限。所以“棄光”現象突出。
有人會問既然“棄光”問題日益嚴峻,并成為絆腳石,為何還有一些企業依舊紛紛加大對光伏電站的投資,這不是自相矛盾嗎?
這里我要說的是“畢竟光伏電站是整個產業鏈條中盈利最多的環節”,“周瑜打黃蓋一個愿打一個愿挨”,“痛并快樂著”!
棄風、棄光是技術問題嗎?還是體制問題?
一些地方電力部門認為是技術問題,當然因為技術可以冠冕堂皇地扣上棄光,保護地方更多的利益,何樂而不為呢?
你那邊風很強,你那邊太陽很強,我這邊煤也很強啊。如果理念不轉變,沒有綠色的理念,沒有共享的理念,棄風、棄光問題就永遠解決不了。
上升到宏觀層面,能源與經濟本是血與肉的關系,沒有能源的發展不可能有經濟的發展。但是有了能源的發展,經濟發展不一定就是可持續的發展。在傳統電企電力過剩的情況下,電網輸送能力沒有跟上光伏電站的建設速度,“棄光”棄電現象不會有明顯改觀。實際上在當今形勢下,我們所處在的就是發展與否的十字路口上。
針對嚴重的棄風棄光問題,各資源大省都在努力探求破解之道。這里我認為有幾點很重要:首先電網企業應落實新能源“全額收購,優先調度”的政策,扭轉新能源發電在電網結構中的輔助地位。
其次在補貼資金來源方面,國家應擴大可再生能源附加的征收范圍,提高自備電廠征收量和征收率,拓寬補貼資金渠道。
三、縮短企業可再生能源補貼申報、審批和發放周期。
四、統籌配套電網建設,完善光伏發電并網條件。太陽能光伏發電具有間歇性、隨機性、可調度性低的特點,大規模接入后對電網運行會產生較大影響,而不少西部地區的電網規模還不具備支撐千萬千瓦級光伏電的輸送能力。這就要求今后在規劃新能源建設項目時,統籌好電網規劃建設,爭取實現發電項目和電網的同步建設。加強研究智能電網解決方案,提高可再生能源輸出的穩定性。
當然要想徹底改變一個現狀,單獨靠這幾點個人拙見還遠遠不夠,行業不是一個機構的行業,更不是某個地方的行業。還是那句話,未來光伏行業的發展還有很長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