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國問鼎全球光伏發電裝機容量最大的國家,累計裝機容量超過43GW。預計"十三五"期間還將保持每年15-18GW的新增裝機。以每瓦投資成本7元計算,預計2016年進入光伏電站開發的投資資金將超過千億元。但是,光伏電站投資中風險重重、大浪淘沙,大量資金如何更理性地選擇投資標的?
傳統上,集中式電站的大面積開發聚集在光輻照資源好的地方,以圖獲得更高的投資回報。然而,實際情況卻事與愿違。限電、土地性質、補貼拖欠、霧霾等問題,對電站的實際收益都產生了很大的影響,使得投資回報不盡人意。
光輻照資源最好的地區并非一定有最高的投資價值。光伏電站投資,除了輻照資源外,還要綜合考慮多方面的因素。
因素一:裝機增速遠超用電需求增速,影響電力消納
2015年,中國全社會用電量增速進一步放緩,為5.55萬億千瓦時,同比增速僅0.5%。電力需求增速的放緩已經對供給端產生了一定的影響。2015年全國發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數下降為3969小時,同比降低349小時,是1978年以來的最低水平。傳統用電大省廣東、浙江等火電利用小時數僅有約4000小時,低于全國火電平均發電小時數4329小時。這也預示著東部用電大省未來接受外來電的意愿將進一步降低。
相比于全社會用電量的低增速,全社會裝機量快速增長。2015年全社會裝機量15.07億千瓦,新增裝機1.4億千瓦,同比增長約10%。新增機組的增速遠高于新增電力需求的增速,將對整體電力消納能力帶來新的挑戰。
同時,在2015年新增裝機的1.4億千瓦中,火電新增7000多萬千瓦,風電新增3200萬千瓦,光伏新增1500萬。火電仍然占據一半以上的新增裝機容量,在電力消納能力增長有限的情況下,要保證新增火電機組的發電小時數,勢必對光伏發電產生一定的影響。
根據中電聯的預測,2016年全社會用電量增速約1%-2%,電力裝機量增速約6.5%,新增裝機增速遠超過用電需求增速的現狀短期內不會改變,可再生能源的限電問題仍然是一大挑戰。
因素二:補貼資金延后,導致投資收益率嚴重下滑
國補資金缺口可能長期存在,延后發放可能成為常態。
據業內人士普遍反映,2013年9月后并網的項目國補大多處于拖欠狀態。一些用電大省為鼓勵行業發展,提前墊付國補的部分補貼,這樣的墊付模式長期難以為繼。
根據遠景能源阿波羅光伏的初步測算,"十三五"期間僅光伏新增裝機所需的補貼就達到400億元,而同期社會新增用電量帶來的可再生能源基金新增收入只有186億元,在不考慮存量缺口的情況下,又增加了新的資金缺口。
國補資金的延后發放會影響項目運行期的現金流狀況,導致項目投資收益率大幅下降。嚴重的會導致項目現金流斷裂,賬期銀行貸款無法有效償還,產生信用風險。
以江西某項目為例,補貼拖欠三年,現金流減少1.9億元,IRR嚴重下滑。
因素三:標桿電價下調,III類資源區投資價值浮出水面
2015年12月,國家發改委《關于完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政策的通知》文件提出,集中式光伏項目I類和II類資源區上網電價調整為0.8元/千瓦時和0.88元/千瓦時,III類資源區調整為0.98元/千瓦時。
電價調整后,集中式電站投資集中的I、II類資源區光伏電站的投資收益受到的影響較大,部分地區投資收益下降幅度可能達到10%。相比之下,III類資源區投資收益受到的影響很小,投資價值進一步凸顯,成為集中式光伏電站開發的熱點。
而其中,中東部地區可供開發的資源豐富,價值空間顯現。
除此之外,集中式光伏電站的開發決策還需要對影響投資價值的可開發資源、土地、環境風險等諸多因素進行綜合考量,理性地進行投資決策。
但毋庸置疑的是,面對紛繁復雜的影響因素,光伏電站投資者在進行決策時,往往難以進行系統科學的風險評估和價值判斷,更加需要基于數據的量化模型為投資決策提供支持,彌補傳統的項目收益評估工具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