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上去很美,招標招來了飛鏢
近期,筆者頻頻接到相關爆料稱,日前青海某家新能源公司光伏逆變器招標時,出現了一個高價圍標的怪相,引起人們的質疑。現場總共六家投標者,除了兩家投的是正常價格外,其他四家均是同一家公司邀請而來,價格都較高,最終評標的結果是由于價格相差太大,正常價格大品牌的產品反而因為“惡意低價”被廢。
實際上,上述案件并非個案,近年來類似招標亂象在多地屢屢發生,數個地區的光伏設備招標項目中都上演了正常投標者被廢而劣質的產品高價中標的戲碼,最終受害的反而是招標當事人,對電站質量造成嚴重影響。如此現象,引發業界高度關注。
光伏行業招標亂象
招投標作為光伏行業最為常見的銷售方式,對維護市場秩序,社會公共利益和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及提高投資效益、保證項目質量具有重要意義。然而由于很多競標缺乏統一標準,看似公允規范的招投標環節中,卻藏著不為人知的殘酷"暗戰",不理性甚至惡性競爭行為不時上演,最終給光伏電站帶來嚴重的安全隱患,或者極大地傷害了投資者的利益。
目前屢屢見諸報端的光伏行業招標亂象主要有圍標、陪標、蘿卜招標、最低價中標以及暗箱操作等,其中行業內最為猖獗的現象是圍標,也稱為串通招標投標。它是指幾個投標人之間相互約定,一致抬高或壓低投標報價進行投標,通過限制競爭,排擠其他投標人,使某個利益相關者中標,從而謀取利益的手段和行為。
圍標的后果是:一是擾亂了市場秩序,逃避主管部門的監管,易滋生腐敗現象。二是直接傷害其它投標人的合法權益。三是當無標底或復合標底招標而又不采取最低價中標時,圍標常常會導致中標價超出正常范圍,從而加大招標人的成本。四是參與圍標的企業誠信度不高,企業自身素質差,即使中標,也不會認真組織項目實施,會對項目本身留下隱患。
近期新疆某家新能源公司在進行逆變器招標時,共計五家逆變器廠商A、B、C、D、E投標,除了A公司投的是正常價格外, B、C、D、E四家公司均為逆變器廠商F的代理商,通過F公司的幕后運作,開出的價格都遠遠高于A公司。由于四家價格太高拉高了正常的基準價,最終開標的結果是綜合實力遠不如A公司的D公司中標。
相較于幾家沒有利益關系的公司通過口頭的“君子約定”圍標,上述案例中的逆變器廠商F通過幾家代理商的方式圍標更容易實現,因為他們有共同的利益團體,整個過程更容易控制。目前光伏行業通過代理商方式圍標的行為也是屢見不鮮。
亂象背后行業發展受阻客戶被鏢殺
雖然得益于國家一系列政策的大力支持,我國已成為全球光伏裝機保有量最大的國家,但是我國光伏的發展仍面臨很多問題和困難:綜合發電效率與歐美發達國家相比尚存較大提升空間,系統成本需進一步降低,和火電相比經濟性稍差,離實現光伏平價上網的長遠目標還任重道遠。這需要整個光伏行業團結起來,堅持技術創新驅動行業發展,而高價圍標的惡性競爭無異于火上澆油,加大了光伏發展的困難。
因此招標亂象不但違反了招投標市場的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對于行業的有序發展與做大做強也是巨大障礙!若得不到控制和引導,其結果也必然造成:產品質量無保證,行業發展難落實,電站安全無保障,投資者財產受威脅。
規范光伏招標市場迫在眉睫
從一定程度上來說,我國光伏仍處于政策的“襁褓”之中,需要我們所有光伏人努力呵護,加大技術創新使之早日發展壯大,從“政策驅動”向“市場驅動”轉變。而圍標、陪標、最低價中標等招標亂象不但會導致整個行業發展停滯不前,劣幣驅逐良幣,也會對項目本身造成巨大的安全隱患,這與國家十三五針對清潔能源的發展規劃背道而馳,更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3月16日答記者問時表示:“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也應該是道德經濟”。如何打造規范、競爭有序的招投標大市場,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還光伏行業一片純凈的天空,讓真正專注技術創新、綜合實力強大的企業中標,驅動行業發展,已成為迫在眉睫的大事,亟需政府相關部門、行業協會及企業自身合力解決,共同監督,杜絕多家代理商圍標等各種惡性競爭的行為,為中國的招投標市場負責,為行業負責,更為我們子孫后代的碧水藍天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