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2013年9月指出“我們既要綠水青山,也要金山銀山。寧要綠水青山,不要金山銀山,而且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提出了我國政府大力推行生態文明建設的決心和要求。因此,資源利用政策和產業發展政策就必須以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為核心對我國經濟發展進行引導,發揮促進節能減排、發展低碳經濟、推行戰略性新興產業等的政策效應。由此可見,大力開拓光伏產業的國內市場對我國今后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將產生巨大影響。
一、目前我國光伏產業的發展成就
我國光伏發電這一新興產業在20世紀70年代才開始發展,到90年代中期,才進入穩步發展階段,以2007年中國光伏生產的正常年份為例,此年中國已經擁有600多家光伏企業及研究單位。無論從我國光資源比較豐富的自然因素,還是傳統能源污染嚴重、不可再生性的現實因素來看,發展光伏產業對于耗能巨大的中國來說,都具有其必要性。2005年2月《可再生能源法》的頒布,把新能源的發展提升到了國家高度;2010年光伏產業被國務院列為我國未來重點扶持的戰略新興產業;2011年國家發改委出臺的《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法》制定了1元/度的上網電價,為我國光伏產業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多晶硅是生產光伏的必要性材料,通過多晶硅的生產在很大程度上能夠反映出我國光伏產業的發展狀況,以下為我國多晶硅供求折線圖:(見圖1)
由折線圖中生產量走勢可看出我國多晶硅自2006年以來發展迅猛,盡管2008—2009年遭遇美國金融危機,但產量還是穩步增加;2009—2011年是多晶硅生產快速增加時期,盡管從2011年底到2012年中國面臨歐盟和美國對華光伏的雙重反傾銷,產量有明顯下降,但依舊維持在較高水平。由此可見,中國光伏產業發展迅速,其快速的發展對解決我國能源危機、保護生態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將起到非常大的作用。
二、制約性因素分析
(一)技術成為最大制約因素
太陽能光伏發電未在我國得到廣泛利用,其最基本的制約因素就是技術,技術的匱乏導致太陽能發電成本相當高,是煤發電的11—18倍,并且在提煉多晶硅的過程中會產生相當大的污染,本應環保的產業成為污染性產業,其原因歸結為中國光伏產業本身起步晚,太陽能發電在最初也未像日、德受到國家的重視,技術人才緊缺,在眾高職院校中,僅有約30家設立相關專業,加之美、日、德對此技術的保護,與國外相比,我國光伏技術至少落后10年,主要的一些原材料和設備都需要靠進口。
由圖1可以看出,我國多晶硅的供求量大致處于上升趨勢(2012年因“雙反”問題影響除外),并且需求量的上升速度快于產量,可見我國在光伏產業發展中面臨著原材料短缺的制約,中國企業需要通過進口大量的多晶硅進行光伏產品的生產。因此,技術成為了我國光伏產業發展的瓶頸,對于技術密集型和資本密集型的光伏產業,沒有資金的投入,技術得不到研發,產業鏈的上游及下游都依靠國外進口,由此我國的太陽能發電將不能在國內市場得到良好、快速的發展。
(二)對國外市場依賴性高
在光伏產業鏈中,我國主要生產的是中游的電池片和電池組件這一低技術、低投入、短周期環節,由于近些年歐洲、美國等一些大力發展太陽能光伏發電的國家對電池組件、電池片的大量需求,中國的光伏產品也急劇增加,但市場的95%在國外,中國光伏產品出口的主要國家為歐洲、北美和亞洲。(見圖2)
由圖2可以看出自2006—2008年我國光伏產品出口增長迅速,2008年達到了437億美元,可見外國市場對我國光伏產品需求量巨大,但是,在2009年美國金融危機和2011年底開始的歐盟與美國相繼對華光伏反傾銷使得中國光伏產品出口急劇下降,由此可以淺顯的看出,外國市場稍有變化就會對中國光伏產業產生甚大影響,中國光伏產業對外依存度非常高。由于國外市場的廣闊,使得光伏企業忽略了并且不愿對國內市場進行開發。
(三)政策支持不夠完善
我國現行的光伏產業管理體制存在一定的問題:科研項目歸科技部門,新上項目和產業化項目歸發改委高新處,應用發電項目歸發改委能源處管理。光伏產業歸多個部門管理,需和多個部門打交道,因此造成沒有哪個部門愿意去起草制定關于光伏產業的發展規劃、扶植計劃等,在一定程度上阻礙著我國光伏產業在國內市場健康、快速的發展。
光伏發電在我國主要的應用集中在農村電氣化和離網型光伏產品,并且由于電力部門未正式接受光伏發電上網,以致網型的光伏市場在國內并未真正啟用,無錫尚德副總經理解曉南曾指出:“由于政策問題,國內市場不能很快啟動,我們非常著急。”盡管2005年頒布了《可再生能源法》,但是相應的配套政策卻是缺乏的,政府對光伏發電的扶植力度小,“收購上網”等扶植政策在我國目前仍舊是遙不可及,與日本等早已實行光伏上網的國家相比,中國對太陽能光伏發電的相關政策不夠成熟,實行力度不夠強。
三、大力發展光伏產業的對策思考
解決我國光伏產業在國內市場發展的制約問題,應避免激進式的發展模式,也不能一味的模仿光伏發電技術先進國家的發展策略,我國在很多方面又與他國不同,應根據我國光伏產業的發展特征尋找和制定合適的方案。
第一、應該解決原材料和應用系統。在現階段,一方面企業需在政府的協作下與外國生產廠商達成聯盟,避開中間商帶來的更高成本;另一方面迫切需要組建優良的科研團隊,對多晶硅的提取進行研發,保證產業鏈能夠順利進行,當然,此項技術是光伏產業的難點,需要大量資金的支持,而這筆資金的來源需要政府和企業共同來承擔。
第二、企業如何能夠出資支持科研,就需要政府相關部門制定一系列合理的政策。光伏產業要得到快速、良好的發展,需政府部門制定漸進式的符合現階段能推進光伏產業發展的激勵、扶植政策等,既要對電池組件進行研發補貼、政府采購、減免稅收等,又要對系統安裝進行減免稅收、政府補助等,還要對發電系統進行上網電價、凈電量計價等。國家政策是經濟發展的導向,它能夠引導光伏產業在國內市場的發展方向,在經歷“金融危機”、“雙反”之后,國內光伏企業受到強烈打擊,此時是開發國內市場最佳、必要的選擇。
第三、政府、企業、用戶之間需配合。有了政策不能執行,政策將成為一紙空文,企業要開拓國內市場的前提是有利潤空間可得,這需要相關的扶植激勵政策的保障,有了生產,用戶都拒絕嘗試使用,這又將打消光伏企業發展的積極性,所以政策保障、用戶支持,企業有足夠積極性打開國內市場,光伏發電才能在我國不斷取得突破。
習總書記對環境保護重要性的闡述,指出了我國要推進發展綠色經濟,保護我們賴于生存的生活環境,彌補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帶來的不足,建立一個環境友好型的穩定、健康發展的經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