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不是一家僅限于做產品的公司。更準確地說,我們是一家專注于技術研發和分享的公司。”高通(Qualcomm)技術許可業務(QTL)高級副總裁兼總經理John Han對鳳凰科技表示,“高通有兩大業務部門:一個做芯片業務(QCT),一個做技術專利許可業務(QTL)。高通是通過芯片這一產品和專利許可這一業務模式來實現與業界的技術分享,從而推動產業以及生態的發展。”
圖為高通(Qualcomm)技術許可業務(QTL)高級副總裁兼總經理John Han
市場研究公司Strategy Analytics發布的最新報告顯示,今年上半年全球智能手機應用處理器市場營收為94億美元,高通公司繼續保持領先優勢,營收份額達到42%。驍龍芯片近幾年被廣泛搭載于各大安卓手機當中,這也讓很多人認為高通是一家做芯片的公司。
事實上,這種認識是片面的。高通擁有兩大業務板塊,一塊是半導體芯片業務(QCT),主要是人們所熟知的驍龍芯片,另一塊是技術許可業務(QTL),主要是對高通歷年來積累的技術專利進行授權。根據2016財年GAAP數據顯示,高通全年實現營收236億美元,凈利潤57億美元。其中QCT實現營收154.09億美元,QTL實現營收76.64億美元。
每一部3G、4G手機當中都有高通的發明,這個說法一點兒都不夸張。據Qualcomm工程技術副總裁范明熙博士介紹,高通在設備端的技術覆蓋眾多領域,包括射頻、蜂窩技術、軟件、電源管理、數字信號處理器;影像處理方面,如圖形處理器、影像處理、多媒體等;連接技術方面,如藍牙、NFC、Wi-Fi等等。
除了設備端的技術外,高通還從事基礎架構方面以及應用方面的研發,如蜂窩通信技術在自動駕駛領域的應用等。
John Han在電信產業的技術許可領域有著超過20年的從業經驗,他于1年多前加入高通。近期高通與蘋果的專利糾紛,讓其商業模式受到一定的質疑。John Han坦承,高通確實通過技術許可人獲取收入,但這些收入會再被繼續投入到高通的技術研發之中,以保證技術創新持續賦能整個生態圈。
他感觸頗深地指出,“高通是知識產權持有者,手機廠商是技術實施者,在這種模式下非常重要的一點就在于實現二者的利益平衡,即知識產權持有者的權利和技術實施方權益的平衡,應該更多地看到長期整個生態系統技術培育的過程。”
簡單來說,所謂的利益平衡本質上是合作共贏。手機廠商通過高通的技術分享在研發過程中可以少走彎路,持續提升產品競爭力,比如海外市場會有不同于中國的技術要求和認證要求等。Qualcomm高級副總裁兼技術許可業務中國區總經理林維健分享道,高通可以憑借全球運營經驗幫助他們將設備測試好,從而為其產品的商用做好準備,還能憑借雄厚的專利實力和經驗幫助他們降低被動卷入專利訴訟的風險。
而專注于早期技術研發的高通,則通過收取專利許可費可以保持持續的強力度的研發。從這方面來說,通過打擊高通來削弱其研發能力,很可能會從根本上和技術上削弱安卓陣營的創新能力。但對于處在安卓陣營,研發能力和專利積累又不如高通的中國手機廠商來講,這無異于釜底抽薪。
“我們把研發出來的優秀技術與業界其他的參與方進行分享后,常常還需要再等5~8年的時間讓技術廣泛地實現商用。如果不能持續獲得利益反饋,讓專利許可費再回流到研發環節,沒有一家公司可以等待漫長的10年左右的商業化過程來持續做研發創新這件事。”John Han表示。
同時,在研發過程中經常伴有巨大的風險。高通工程技術副總裁范明熙舉例說,當時高通在研發4G技術的時候,內部有五套不同的技術方案,這五套技術研發同時推進。到最后階段,為了推進行業更好的發展,經過與產業的共同探討,高通最后選擇了LTE方案,也就是目前4G技術所采用的標準。
據他介紹,高通目前擁有超過3萬名員工,其中有超過80%是技術研發人員。高通堅持每年將其財年收入的20%投入到研發當中,目前已在移動行業累計研發投入超過470億美元。截止到2017年,高通在全球已經通過申請審批和正在申請中的專利數量達到了13萬件。
一件專利被審批下來之后,基于專利保護授予的權利,專利擁有人完全可以阻止其他人、其他機構使用這項專利。蘋果就是通信行業中最好的例子,其專利技術都是嚴格保護,并不會分享給其他企業使用。
高通則是完全遵循FRAND原則(即公平、合理、無歧視原則),把技術授權給任何一個想使用這一技術的人。John Han表示,他所在的QTL部門要做的就是將高通研發出來的創新技術進行廣泛分享與授權,支撐整個行業的發展,并打造一個開放公平競爭的移動通信市場。
據John Han介紹,高通的專利技術許可有兩個非常重要的特點:
1、專利組合許可
高通擁有13萬個已經授權和正在申請過程中的專利,如果將這些專利逐項授權其繁瑣程度可想而知,并不具備現實可操作性。因此,高通更愿意采用行業內常用的專利組合許可的方式,從合作伙伴角度降低可能產生的相應成本。例如,高通將專利組合許可打包給某一家使用方,未來5年,這樣的許可將會覆蓋在這五年期間所有的高通專利,無須在5年之內重復談判技術許可的問題。
2、整機許可
即按照整機的凈售價來收取專利技術許可費。一部手機是由基帶芯片組、內存卡、移動處理器、顯示器、攝像頭、電池及其他部件構成。在很多人看來,這些有著許多完全無關通訊的功能。因此業內有不少質疑聲認為,在使用了高通的芯片之后,就不應該再采用這種模式來收取專利費。
對此,John Han表示:“高通的專利從廣度和深度上來講確實是其他廠商無法匹敵的。高通認為整機許可的做法更加公平合理,即在某一個時間點上做一次性的許可,而不是與手機零配件供應商,比如說做GPU、PMIC、NFC、Wi-Fi、天線、電源、屏幕等零部件供應商分別進行談判。”他認為,在整機許可模式下,手機廠商在芯片組的選擇上會變得十分自由,它們可以選擇使用高通之外的廠商的芯片組。
此外,整機許可收費也是整個業界通行了幾十年的行業慣例做法,愛立信、諾基亞以及中國廠商在許可自己的技術時都是采用整機許可的辦法。
John Han也分享了高通在中國的專利收費標準。根據中國國家發改委的決定對外公布的高通在中國的許可條款,對于為在中國使用而銷售的品牌設備的高通3G和4G必要中國專利的許可,高通將會對3G設備(包括3G/4G多模設備)收取5%的許可費,對包括3模LTE-TDD在內的4G設備如不實施CDMA或WCDMA則收取3.5%的許可費,在上述每種情況中許可費基數為設備凈售價的65%。
據他介紹,所謂的設備凈售價有價格上限,如果銷售價格超過了高通規定的最高價,則不會對超出的部分進行收費,而只收上限價格以下的部分。另外,有一些在手機定價中的成本與手機本身使用的技術成本無關,比如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用等等。當高通和這些設備商協商的時候,也會將這些額外的費用從設備價格中減掉。這也徹底澄清了“手機上加裝鉆石也需要要交專利費”的訛傳。
“我們和產業界相關的參與方幾乎都簽署了技術許可,目前已授權的公司數量達到345家,通過高通技術許可生產的設備超過100億臺。”John Han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