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對于置身戰爭之外,但卻與戰爭結果息息相關的整個產業鏈來說,如何借助高通整改帶來的洗牌,重新構建自己的戰力布局,以應對仍未過去的行業寒冬,才是更為緊迫的現實。
資本市場永遠是最客觀的新聞評論員。
美國東部時間2015年2月9日,納斯達克剛開市,高通(NASDAQ:QCOM)的股價就大漲近4%。
顯然,投資人們認為,在剛剛結束的反壟斷調查中,高通獲得了勝利。
就在數個小時前,高通宣布與中國發改委達成一致,以向中國發改委支付60.88億人民幣(約合9.75億美元)罰款,并進行業務整改為代價,結束了已持續14個月的反壟斷調查。
不過,在更多的人看來,這場結果早已注定的戰爭,其實只是一場相互妥協的嬗和:無論發改委還是高通,都達成了理想的戰略目的,也撼衛住了自己的利益底線。
對于置身戰爭之外,但卻與戰爭結果息息相關的整個產業鏈來說,如何借助高通整改帶來的洗牌,重新構建自己的戰力布局,以應對仍未過去的行業寒冬,才是更為緊迫的現實。
這場中國迄今為止最大規模的反壟斷案,對行業帶來的深遠影響,才剛剛開始。
高通:最壞的可能沒有發生
所有人的第一個疑問都是:誰贏了?
但這一場判罰,很難以贏或輸來論定,因為無論發改委還是高通,都有作出關鍵性的利益讓步,但也都獲得了自己滿意的結果。
我們先看一下,高通整改計劃的關鍵條款:
●在專利授權中,高通將單獨為現有3G、4G等重要的中國專利提供授權(不再和高通其他專利捆綁)。同時會在談判過程中提供專利清單。作為授權談判的一部分,如果高通尋求從中國許可證持有方獲得交叉授權,高通將會與許可證持有方進行真誠地談判,提供合理對價。
●對于在中國銷售的,獲得高通3G、4G專利授權的設備,高通收取不同比例的專利費。對3G設備(包含多模3G/4G設備)收取5%、對不執行CDMA或WCDMA網絡協議的4G設備(包含3模LTE-TDD設備)收取3.5%的專利費;每一種專利費的收費基礎是設備銷售凈價的65%,不再按照設備全價收取。
●許可證持有方可以從15年1月1日起選擇執行為中國地區設備銷售準備的條款。
●對于發改委認定授權協議條款不合理或沒有在授權協議中質疑不合理條款的芯片客戶,高通不能限制對他們的基帶芯片銷售。不過,該規定并不要求高通向沒有取得高通授權的任何實體銷售芯片。同時高通也有權拒絕銷售芯片給那些不遵守專利授權協議,不報告授權設備銷售額客戶。
對高通來說,最大的勝利在于,根據整機售價收取專利費用的核心商業模式獲得了認可。
此前,美國電氣和電子工程師學會(IEEE)剛剛于2015年2月9日通過修改章程,認定,建立專利合理費率按照“最小可售單位”收取,比如以芯片價格為基礎,按照收取一定百分比費用。
而高通乃至愛立信、諾基亞、摩托羅拉等廠商的商業模式,則一直是以手機的整機銷售價格,作為收取專利費的參照基礎。
而在此次判罰中,雖然專利費打了個六五折,但它依然依然沒有改變以銷售凈價為基礎的專利收費模式。對于高通來說,這是至關重要的一個勝利。
更關鍵的問題在于,當前,中國市場已經占據高通收入和利潤的大半壁江山,這意味著,高通輸不起中國市場。而在當前中國高度強調科技自主創新環境下,高通最擔心的問題是遭遇更嚴厲的監管壁壘,甚至被禁入。
要么底線被徹底擊穿,要么與中國市場決裂,這是高通最不希望面對的選擇題——雖然它同樣會對中國本土產業帶來沉重打擊,并引發高通乃至美國政府的強烈反彈,但在靴子落地之前,最壞的可能性誰也不敢輕言排除。
現在,雖然付出了一些代價,對于高通來說,一切都在可授受范圍之內,最擔心的事情并沒有發生。
這已經夠了。
因此,我們就能理解,為何調查塵埃落定之后,納斯達克響起了資本的歡呼,而高通總裁德里克·阿伯利(DerekAberle)也能夠出一口長氣說:“今天,我們終于擺脫了反壟斷調查給中國市場帶來的不確定因素,可以將全部精力和資源用來支持中國客戶及合作伙伴,前面充滿了機遇。”
發改委:“反高通壟斷”實質破局
沒有改變整機收費模式,讓很多人對發改委的談判表示失望,有人甚至說,“除了10億美金的一次性返利,發改委基本沒有達到處罰目的。”
但事實真是如此嗎?
我們可以盤點一下,發改委迫使高通作出的改變:
1、取消專利反授權。
在此之前,根據“專利反授權協議”,使用高通芯片的手機公司,必須將所持專利授權給高通,并且不得以此專利向高通的任何客戶收取專利費。
這一條款,會讓手機廠商最大限度地減少來自競爭對手的專利戰,換句話說,它鼓勵沒有專利基礎的廠商進入市場:它們沒有技術積累,自然會得上“依賴癥”,高通也就能鞏固對產業鏈的控制力。
過去很長一段時間,中國手機廠商普遍專利較少,正是這一條款讓很多廠商避免了被國際手機巨頭的絞殺。但從長遠來看,這一條款其實是鼓勵廠商“不創新”,鼓勵“劣幣逐良幣”,變相促進了山寨泛濫,不利于一個國家的產業長遠發展。
所以,反授權條款的取消,華為、中興等專利創新積累深厚的中國廠商,獲得了為變現創新價值的空間。從短期來看,可能導致中國手機市場爭奪更加慘烈,但從長遠來看,對有利于中國企業真正發展壯大。
2、提供專利清單。
在專利授權時不提供專利清單,這是高通最受人指摘的霸王條款之一。
借用行業資深觀察者老杳的比喻,這就好像水果店主賣給消費者一箱水果,卻不告訴消費者,里面有些什么水果,有多少水果。
對高通來說,這屬于可以坦然放棄的條款,但接受發改委的糾正,本身也是態度的表現和籌碼的交換。
3、3G/4G分別獨立授權,并執行不同的專利費率,收費基準也在銷售凈價基礎上下浮了35%。
4、60.88億人民幣的罰款,并需要在15天內交齊。
特別需要說明的是,這也是全球范圍內,針對高通第一次取得實質進展,進行了實質處罰的反壟斷調查。
如果回看歷史,自2007年至今,包括本次調查在內,高通已在全球經歷8起正式的反壟斷調查(詳見【附表】)。其它7起調查中,有4起至今仍在進行;有1起以和解告終;有1起獲得賠償,但以客戶向高通支付高額專利費為代價;還有1起雖然高通被判罰2.08億美金,但高通拒不接受并提起上訴,如今已歷時4年,仍在公堂對薄,未有實質進展。
【附表】2007年至今,高通遭遇的反壟斷調查(由手機中國老杳整理):
1、2005年7月,美國博通公司對高通發起反壟斷訴訟,最終達成和解,高通向博通賠付8.91億美元。
2、2007年1月韓國對高通進行反壟斷調查,2010年1月對高通處以2.08億美元的罰款,不過高通向首爾法院提起訴訟,首爾高等法院維持原判,2013年高通向韓國最高法院提起上訴,目前該案仍在審理中。
3、2007年10月,歐盟委員會根據Nokia等六家公司舉報對高通進行了反壟斷調查,最終2009年以和解宣布停止調查。
4、2010年,基于Icera的投訴,歐美啟動對高通的反壟斷調查,Icera公司投訴高通濫用市場地位,目前此調查依然處于調查階段。
5、2013年11月,大陸發改委啟動對高通的反壟斷調查,2015年2月頒布判罰結果
6、2014年8月,歐盟委員會開始對高通啟動新一輪反壟斷調查,并向華為、三星等手機廠商發出調查問卷。
7、2014年8月,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對高通啟動新一輪反壟斷調查,主要針對高通在專利許可活動中是否違反公平、合理、無歧視的原則,特別是拒絕向其他芯片廠商進行專利許可等問題,目前調查剛剛開始,處于了解情況和搜集證據階段。
8、2014年9月,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正式對高通啟動反壟斷調查,并向三星等公司發出調查問卷,目前調查尚處于初始階段。
從這個意義上來講,發改委能夠達成以上成果,并且讓高通心甘情愿“認罰”,這其實已經是一場令人尊重的判罰與勝利,也將對全球各國對高通的反壟斷產生判例式影響。
此外,高通對發改委判罰的認可,也意味著中國開始成為與歐盟、美國并列的三大反壟斷司法轄區,對中國涉及外資的反壟斷調查產生積極意義。
博弈:詩外功夫的較量
功夫在詩外。看似簡單的判罰結果背后,高通與發改委的較量,早已牽扯進了更復雜的棋局。
在長達14個月的博弈時間里,包括總統、商務部長在內的美國政要,都曾出面干預此次調查,高通董事長、CEO與總裁也曾多次前往中國游說。2015年2月10日,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局長許昆林透露,期間發改委和高通公司一共進行了28次溝通。
如同前文所說,迫使高通及美國如此緊張的原因,正是因為中國制造和中國市場已經成為左右包括高通在內,大批全球巨頭業績命運的關鍵之地,由此演變為中國在全球政商利益博弈過程中的一個關鍵籌碼。
此前,高通敢于對抗韓國的反壟斷判罰,正是在于韓國市場規模有限,無法對高通形成有效反制。
但另一方面,即使擁有主場優勢,發展委依然無法擊穿高通的關鍵防線。
這并非發改委的過失,商場上拿不回來的東西,我們也不可能寄希望于通過反壟斷拿回來。高通獲取壟斷利潤所憑籍的,是其持續多年如一日的技術積累,所以發改委的反壟斷,無法從本質上消除高通的壟斷,談判的差異也無非是拿回來的“返利”多一點,還是少一點而已。
要真正打破高通的壟斷,需要中國企業在專利、標準、生態體系等多個層面的持續努力,最終才能在在市場競爭層面上,確立起自己的發言權。
在反授權條款取消后,這個趨勢將更加明顯。
最后,值得說的一點是,中國政府與高通的角力,所改變的不僅是中國企業的生態格局。
一個例子是,前幾天跟英特爾中國區總經理夏樂蓓(RupalShah)吃飯,他問我的第一個問題就是:“你怎么看中國2015年的4G市場?”
我回答:“非常大。”
她很開心:“你知道的,我們剛剛推出了支持中國標準TD-LTE的芯片(指其XMM7262LTE-Advanced,該款芯片是英特爾新一代的LTE平臺,支持LTETDD/FDD、WCDMA/HSPA、TD-SCDMA、TD-HSPA和EDGE等多種網絡標準,已經獲得中國移動認證)。”
大家當然知道,英特爾、聯發科、Marvell、展訊……大家都瞄著高通手上的大蛋糕呢。
最后一個小問題是,60億說多不多,說少不少,發改委拿到這筆罰款后,又將怎樣分配呢?對當年液晶面板行業反壟斷案結束后,1.72億人民幣企業退款引發的一場亂戰,大家現在還記憶猶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