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發布《中國軟件名城創建管理辦法(試行)》,全面部署“十三五”時期中國軟件名城建設工作。針對近年來軟件業的快速發展,管理辦法認定中國軟件名城將越來越嚴苛,除了滿足產業規模不低于1000億元等條件外,數量上也將控制在不超過10家,而且還將實行打分制。
工信部信息化和軟件服務業司相關負責人介紹說,2008年,工業和信息化部正式啟動了中國軟件名城創建工作,建立了省部市三方合作推進建設的機制,內部試行了中國軟件名城創建管理辦法和指標體系。8年來,南京、濟南、成都、廣州、深圳、北京、上海、杭州,共8個城市被授予“中國軟件名城”,蘇州、無錫、武漢、廈門、沈陽、大連、福州7個城市正在創建。從工作成效看,2016年,8個軟件名城的軟件業收入超過全國的50%,8個名城和7個創建城市的軟件業收入占全國近80%。中國軟件名城已經成為促進我國軟件業做大做強的骨干力量。
具體來看,《管理辦法》列出的認證方式分為兩類:綜合型中國軟件名城和特色型中國軟件名城。綜合型中國軟件名城的數量原則上不超過1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