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宣布同魅族的專利授權談判失敗,已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交針對魅族的訴狀。
高通同魅族談判失敗后起訴后者
高通24日公告稱,已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交了針對魅族的抗議書,請求法院裁定高通給魅族開出的專利授權條款公平、合理、不存在歧視,此外還請求裁定高通開出的專利授權條款構成魅族使用高通3G和4G相關通信技術的專利授權協議的基礎。高通未提及法院是否已經受理。
高通同時聲稱,盡管“帶有誠意”地同魅族進行了談判,不希望用訴訟手段尋求解決方案,但無奈魅族在談判上“不帶有誠意”。
在宣布起訴魅族之前,高通近期已先后同海信、酷派、格里、聯想等簽署了移動通信技術相關的專利授權協議,在更早的2015年第四季度,高通曾宣稱已經在中國簽署了60份移動通信技術相關的新專利授權協議,其中包括TCL、中興、華為等。
高通與包括魅族在內的中國手機廠商開展的專利授權談判,涉及國家發改委2015年2月對高通做出的60億元處罰。
國家發改委去年2月份通報高通壟斷時稱,后者在CDMA、WCDMA、LTE無線通信標準必要專利許可市場以及基帶芯片市場存在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其中包括收取不公平的高價專利許可費、沒有正當理由搭售非無線通信標準必要專利許可、在基帶芯片銷售中附加不合理條件。
根據國家發改委公告,在反壟斷調查過程中,高通公司主動提出了一攬子整改措施,其中包括:(1)對為在我國境內使用而銷售的手機,按整機批發凈售價的65%收取專利許可費;(2)向我國被許可人進行專利許可時,將提供專利清單,不得對過期專利收取許可費;(3)不要求我國被許可人將專利進行免費反向許可;(4)在進行無線標準必要專利許可時,不得沒有正當理由搭售非無線通信標準必要專利許可;(5)銷售基帶芯片時不要求我國被許可人簽訂包含不合理條件的許可協議,不將不挑戰專利許可協議作為向我國被許可人供應基帶芯片的條件。
根據上述整改措施,高通需要同中國手機廠商重新簽署專利授權協議,此后高通便開始了同中國手機廠商的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