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公交車丟失貴重物品,失主想拷貝調閱車上監控,卻接連遭到拒絕,近日,東湖社區(bbs.cnhubei.com)爆 料臺一則帖文,引起網友熱議,3月12日,武漢警方就此帖文作出回應:市民調取公共場所監控影像,必須遵循相關規定 ,“不是想看就能看”。
今年3月8日,東湖社區爆料板塊,出現一則名為“尋找遺失在581路公交車上的背包”的帖文。發帖人劉女士稱,3月7日下午4時,她從漢口乘 581路公交車到武昌辦事。5時45分左右,她在岳家嘴楊家西灣站下車,一時疏忽,將隨身的小背包遺忘車上,包內除500元現金外,還有一部蘋果6手機和 嬰兒衣物。
帖文稱,當晚,她就來到581路車隊管理辦公室求助,并找到了當事公交車。上車搜尋未發現丟失背包后,她提出查看丟包時段車載監控,對方予以拒絕,要求她報警,由處警民警攜證件及報案受理單,方可提供監控視頻。
為此,她反復與公交部門交涉,并聯系警方協調此事,直到3月8日下午,她接到警方通知,已受理報警,待警方對視頻內容甄別核查,確認報警真實性后,她才能觀看視頻。
記者看到,該帖共500余字,字里行間透著發帖人的氣憤與無奈。
3月9日下午,記者見到了發帖人劉女士。“這篇爆料帖子,的確是我寫的”,劉女士稱,9日上午,經警方允許后,她才看到了丟包視頻,監控顯示:她下車后沒多久,一名同車婦女順手拎走了背包,民警已聯系上當事人,要求對方歸還背包。
”背包能否要回還是個未知數,可我怎么也想不通,為了看段視頻,跑斷了腿!”劉女士認為,她是乘車時丟了包,作為消費者,公交管理部門有責任、 有義務為她提供車載視頻,方便尋找失物,而不是故意刁難,拖延。“我把這段經歷發出來,就是想讓公眾評個理,討個說法。”最后,她道出了發帖初衷。
就此,荊楚網記者聯系上武漢市公交集團運安部,該部相關負責人明確表示:581車隊拒絕劉女士調閱監控的做法并非故意刁難,而是依法作為。
該負責人介紹,2013年7月,湖北省政府發布第361號政府令,公布了《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辦法》,就公共場所視頻資料調閱,拷貝 等內容,作出明確規定。其中明確禁止個人調取公共視頻系統的信息資料。“公交車載探頭影像,屬公共視頻信息,不是想看就能看,希望她能理解支持。”
武漢市公安局視頻偵查支隊,肩負著該市絕大部分公共場所監控探頭的監管、指導責任。3月12日,該支隊政治部負責人介紹:公共場所的視頻資料, 涉及公民隱私,十分敏感。近年來,省內外曾多次曝出探頭視頻泄露個人隱私事件,不僅給當事人帶來傷害,在社會上也造成了惡劣影響。
據介紹:為規范調閱公共場所視頻信息,公安機關嚴格履行《管理辦法》,要求受理報警后,民警必須就報警人所述警情的真偽,結合視頻展開核實,審查,確認真實可靠后,方可通知報警人觀看,配合警方后續調查。
該負責人表示,該《管理辦法》的出臺,杜絕了此前公共視頻遭隨意調取、拷貝的亂象,公民的隱私權得到保護,同時也規范了民警的執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