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Uber子公司悄悄收購了一家小公司,這家公司專門開發傳感器技術,用于無人駕駛汽車。收購之后Uber獲得一批技術專利,Alphabet正在起訴Uber竊取商業機密,Uber可能會用專利反擊。
Tyto Lidar LLC是一家不太知名的小公司,2016年5月,Tyto Lidar CEO在LinkedIn發消息稱公司已經出售,當時他與另外三名高管加入了Otto。美國專利數據顯示,就在同一時間Otto收購了Tyto。
Otto開發自動駕駛卡車,由前Alphabet員工創辦,去年8月Uber收購了Otto。
上周,Alphabet自動駕駛汽車子公司Waymo起訴Uber和Otto,稱前員工安東尼·萊萬多斯基(Anthony Levandowski)從Waymo跳槽Otto時拿走了1.4萬份機密文件,涉及光探測和距離傳感器技術,也就是激光雷達技術,激光雷達是開發自動駕駛汽車的關鍵技術。
Waymo認為,如果沒有它的設計,Uber不可能快速開發出自有技術。Uber新聞發言人聲稱Waymo的指控沒有根據,它這樣做只是為了阻止競爭對手前進。
在訴訟文件中,Waymo表示,2016年年中之前,Uber的汽車自動駕駛技術還落后5年以上,但是只用了短短9個月,它的激光雷達系統就可以和Waymo相提并論了。
Uber收購了Tyto,而Tyto至少有兩名高管在激光雷達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他們都加入了Uber。LinkedIn資料顯示,其中一人早在2009年就在開發激光雷達技術。更早之前兩人在硅谷公司Velodyne工作,Velodyne是激光雷達的先驅。
Tyto為Otto帶來一項激光雷達掃描儀專利,該專利是2013年申請的,之后專利移交給Uber。
硅谷圣克拉拉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法教授埃里克·高德曼(Eric Goldman)認為,Waymo暗示Uber開發激光雷達技術時進步速度太快,現在Uber可以反駁Waymo,因為它收購了Tyto,獲得了專利。
高德曼警告稱,萊萬多斯基離開谷歌去Otto之前下載了機密文件,Uber用竊取的文件設計了激光雷達電路板,設計和Waymo很相似,這是Waymo的核心觀點,如果Waymo可以證明這一點,Tyto的專業技術和專利將會變得無關重要。
Waymo為激光雷達技術申請了專利,將它視為最有價值的資產,因為專有技術可以將傳感器的成本降低90%。所有激光雷達制造商都在尋找辦法降低成本,縮減尺寸。2015年Tyto參加交易會時在宣傳資料上介紹稱,公司的技術可以降低激光雷達傳感器的成本,減少重量,縮小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