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繼今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后,互聯網醫療具體規范出臺,以進一步規范互聯網的診療行為,發揮遠程醫療服務的積極作用,提高醫療服務的效率,保證醫療質量和安全。
對“互聯網+醫療服務”
首次明確進行分類管理
本次發布的3份文件分別對互聯網診療、互聯網醫院、遠程醫療三大板塊作出規范。
醫政醫管局副局長焦雅輝在發布會現場稱,此次出臺3個文件的一大創新點,是首次對“互聯網+醫療服務”進行了分類管理。
焦雅輝透露,在起草3個文件之前,已對全國“互聯網+醫療”整體進行了梳理,大致分為兩大類:一是利用互聯網技術開展診斷和治療的核心業務,第二類是圍繞診斷治療以外的內容,如預約掛號、診間結算、移動支付、信息推送等在診斷和治療以外的部分。而本次3個配套文件主要針對第一大類,圍繞診斷和治療這個核心業務,進一步梳理和劃分。
第一類為遠程醫療,發生在醫療機構和醫療機構之間,或是醫療機構通過第三方平臺跟其他醫療機構開展的服務為遠程醫療服務;第二類為互聯網診療活動,是醫療機構利用互聯網技術把服務空間進一步拓展和延伸,由醫療機構使用本機構注冊的醫務人員,利用互聯網技術直接為患者提供部分常見病、慢性病復診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第三類為互聯網醫院,包括作為實體醫療機構第二名稱的互聯網醫院,以及依托實體醫療機構獨立設置的互聯網醫院。其中,第二類和第三類均屬于醫療機構通過互聯網為患者提供服務。
第三方建立互聯網醫院
必須依托線下實體機構
“這些醫療服務的新業態對我們來說也是挑戰,尤其是對互聯網上行為進行監管,不僅是‘互聯網+醫療’在監管方面存在著挑戰和困難,在各個行業、各個領域涉及到‘互聯網+’,監管方面其實存在同樣的挑戰。”焦雅輝表示。
在互聯網醫療服務的監管模式上,根據《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試行)》第6條規定,實施互聯網醫院準入前,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省級互聯網醫療服務監管平臺,與互聯網醫院信息平臺對接,實現實時監管。
焦雅輝現場解釋稱,建立監管平臺是審批互聯網醫院的重要前提,如果省沒有建立互聯網醫療服務監管平臺,就不能審批互聯網醫院。該監管平臺要對所有互聯網醫院、互聯網診療服務、遠程醫療服務,即所有通過互聯網的在線醫療服務進行監管,包括醫務人員資質、處方流轉、信息安全監管等,只要通過互聯網開展醫療服務的,都必須接入互聯網醫療行為監管平臺。這是本次出臺3個文件的第二個創新點。
此外,焦雅輝也強調,對于互聯網醫院中以第三方申請設置互聯網醫院的形式,它提供服務必須落地實體醫療機構,這為實現線上線下監管提供重要的前提。也就是說,實體醫療機構和互聯網醫院會變成一個責任共同體,雙方共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有利于實施線上線下統一監管。
首次明確互聯網醫院
是法律責任主體
互聯網診療行為,發生了損害或者糾紛以后,患者該找誰投訴?在《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試行)》文件中,首次明確“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互聯網醫院獨立作為法律責任主體;實體醫療機構以互聯網醫院作為第二名稱時,實體醫療機構為法律責任主體。互聯網醫院合作各方按照合作協議書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焦雅輝表示,互聯網診療責任主體就是提供互聯網診療服務的實體醫療機構,互聯網醫院首先要向所在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來提出訴求,由落地的實體醫療機構和互聯網醫院共同來承擔責任,兩者之間的法律責任分擔,應該根據協議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
此外,《規范》對遠程醫療服務發生糾紛時的主體責任也予以明確。遠程醫療服務分為兩類,一種為遠程會診,一種為遠程診斷。遠程會診中,會診的受邀請方只是提供診療意見,最后診斷和治療的決策權依然在邀請方,因此相應的法律責任承擔由邀請方來承擔;而遠程診斷,多由大醫院建立醫聯體,在醫聯體內利用遠程方式,采取措施解決基層人才能力不足問題,“基層檢查,上級診斷”,這種情況將由邀請方和受邀方兩者共同來承擔法律責任。
焦點問答
1、互聯網診療服務醫保能報銷嗎?
焦雅輝:國務院辦公廳的文件中提出,對于符合規定的互聯網診療行為要制定相應的醫保和價格政策。不管是屬于基本醫療范疇,還屬于市場定價范疇,首先得有收費項目,如果屬于基本醫療服務范疇,醫保要給予報銷,不屬于基本醫療服務范疇,由患者負擔。由于不是所有的互聯網診療行為都屬于基本醫療范疇,所以也不一定都要納入醫保報銷的范圍。關于價格和醫保報銷的政策,現在都已劃歸國家醫保局來管理,我們將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2、如何界定疾病在線咨詢還是問診?
焦雅輝:在線疾病咨詢和在線疾病診療,這兩個之間確實有些交叉,疾病在線咨詢不屬于互聯網診療范圍。互聯網診療是醫生對疾病下診斷結論,并且提出治療方案,按照文件來進行管理。如果只是提供疾病咨詢,比如說少吃鹽,或注意多運動等方面的建議,沒有明確診斷和治療,屬于咨詢。如果明確診斷某個疾病,然后告訴患者要吃什么藥,或要到醫院做某種治療,就屬于診療范疇,要按照互聯網診療的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3、執業登記申請重新通過前,醫療機構能否繼續開展互聯網診療?
焦雅輝:不可以。法律不溯及既往,也就是說我們(的規定)頒布實施之前你做的你就都去做了,但是規定出來之后就要按現在的規定去做。一定要按照我們的規定重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