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媒體集中“火力”炮轟幾大電信運營商,電信、移動、聯通三大電信巨頭再次被推到了反壟斷的風口浪尖。
12月9日,《人民日報》刊登題為“電信運營商"霸王做法"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報道,報道曝光消費者從3G轉4G時需“凈身出戶”。文中指出,聯通、移動和電信幾大運營商眼里不應只有“利益”。與此同時,央視焦點訪談近日也曝光了中國移動存在未經用戶允許,為用戶開通增值服務的現象。
事實上,對于電信業反壟斷的呼聲由來已久。早在2011年底,發改委就曾對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在互聯網接入市場的壟斷行為展開調查。有人指出寬帶接入市場存在居民和企業上網費用和IDC接入價格畸高、網間結算費用不合理,運營商間互聯互通障礙重重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隨后,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主動表示了整改意愿。
而今3年過去,電信運營商捆綁銷售套餐、套餐月底清零等“行規”仍飽受消費者詬病。
“電信業從本質看并非壟斷,而是三大運營商在原有基礎上沒有創新,仍基于自己的管道做運營。并且運營商不僅僅滿足于做管道運營商,而試圖做綜合服務提供商,這導致電信業無論是管道還是業務給消費帶來的價值都不大,造成了所謂的壟斷現象。”中國虛擬運營商產業聯盟秘書長鄒學勇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運營商的壟斷主要在于資費壟斷,電信運營商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沒有其他力量去平衡。
盡管如此,電信業反壟斷并不容易,甚至可以說是障礙重重。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魏士廩告訴《中國產經新聞》記者,原先國家發改委下的價監局在進行電信業執法時,也面臨著電信、聯通的級別甚至比反壟斷局還要高的尷尬狀況。除了行政級別本身的障礙,如何獲取壟斷證據也是大問題,尤其是這些證據大部分存在于企業內部的服務器和管理文件里,反壟斷部門無法從第三方獲取,取證的難度相當大。
目前,對于電信業反壟斷可謂“新招”不斷。今年8月,國務院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放開網間互聯協議和電信資費定價的限制,此舉被外界認為是電信資費定價正式松綁,由市場調節價格的信號。
電信運營商在移動互聯網的沖擊下,也順應大勢,推出各種流量交易產品。然而,透過現象看本質,政府放開定價權,并不一定轉化為民眾的降價紅利,最終還得看企業是否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電信反壟斷的靴子如何真正落地,其實是值得深究的監管命題。
鄒學勇認為,電信反壟斷首先要將通信價格市場化,其次將電信業務分給如虛擬運營商等第三方企業做,這樣才能給用戶實惠。“離客戶越近,反壟斷才能落地,這是核心。”
目前,民營資本已介入通信行業。4批共33家民企拿到了移動轉售試點批文,成為虛擬運營商;今年7月,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成立,旨在降低運營商成本,下調電信資費;而寬帶接入市場向民營企業的開放也步入倒計時,工信部在近日公布的意見稿中鼓勵民營企業通過租用基礎運營商的接入網參與寬帶業務轉售,其中共有16個城市進入首批試點名單。
對此,媒體時評人洪樂風撰文稱,混合改變的更多在決策與分配的機制,解決的是國有資本、民營資本之間的利益切割,并不必然轉化為實實在在的降價和提質。因為,資本與資本也可能形成新的合謀,因此要害還在于競爭。
正如鄒學勇所說,通信不僅僅是作為一種功能賣給用戶,通信更多是一種應用。而由競爭所形成的合理價格,由競爭所激發的生機與活力,是我們對于電信業共同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