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三則關于個人數據安全的新聞在網上熱傳。一是即將踏入大學校園的山東臨沂18歲女孩徐玉玉被詐騙電話騙走9900元學費,在報案回家途中心臟驟停不幸離世;二是清華大學老師被冒充公檢法的電信詐騙分子騙去人民幣1760萬元;三是IT男的儲蓄卡存款被騙子轉到理財產品賬戶,并接到冒充銀行發來的短息和電話,幸虧IT男警覺騙子未能得逞。在痛恨詐騙犯的同時,也令我們感到恐慌:我們還有個人信息安全嗎?
大數據是正在興起的新一輪產業革命的核心技術之一,世界主要國家無不高度重視大數據產業的發展。國務院在2015年9月初發布《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國發〔2015〕50號),提出“全面推進我國大數據發展和應用,加快建設數據強國”;7月27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綱要》,提出“實施國家大數據戰略”。
大數據技術的成熟和產業化應用不但使我們的生活更便利——可以隨時隨地的通信、閱讀、聽歌、看視頻、導航、購物、訂餐……也可以使企業更精確地掌握供應鏈和生產狀況,洞察用戶需求,從而提高產品與用戶需求的匹配度,甚至提供個性化定制的產品,為用戶提供各種量身定做的附加服務。在大數據時代,每個人、各個經濟活動的主體、甚至每個設備和零部件都被連接到互聯網,都是數據源,無時無刻不在產生數據、傳輸數據。我們在享受大數據帶來的便利與更好的產品、服務的同時,也不得不把自己的數據讓渡給政府、企業。例如,我們在使用滴滴打車時,滴滴實際上掌握了我們的定位信息、出行路線、家庭和單位的位置、打車習慣等信息;我們在訪問互聯網上的各種資源時,也會留下許多個人化的信息。更有一些惡意軟件/APP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偷偷把我們的信息傳回服務器。
信息安全已經成為關系個人人身和財產安全、隱私與企業生產和經營安全以及國家安全至關重要的問題。如果個人數據被出售給犯罪分子,個人財產、人身安全可能會受到威脅;企業生產數據如果被犯罪分子所操縱,可能會影響設備、生產線的運轉,造成巨大的人身和財產損失;政府數據特別是國防軍事數據的泄露,更是會威脅國家安全。因此發展大數據產業,必須要把數據安全作為前提。
加強數據安全一方面要加強立法、監管以及對大數據犯罪的處罰力度,不能只在出了人命或其他重大安全事故時才重視一時,而是要對大數據犯罪形成強有力的威懾。另一方面,要推動大數據的市場運作機制。市場并不代表著大數據更容易泄露,我們經常遇到自己的信息從政府或公立部門(升學、考試、生育等信息)被泄露出去并接到不計其數短信騷擾的情況,反倒很少聽到關于淘寶、京東以及現在正火的滴滴泄露用戶數據的事情。用戶數據已經成為這些市場化公司最重要的財富,直接決定他們的收入、市場份額和利潤。如果有人把他們的用戶大數據泄露給其他公司,也許他們比用戶還著急。讓數據成為有價值的資源、讓市場決定他的價值也許是獲得更好保護的一種途徑。加強數據安全還要依靠技術手段,應盡早制定我國自主的數據傳輸標準、接口、物聯網操作系統,避免數據安全受制于國外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