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發布《佛山市企業信息管理暫行辦法》,成為在全省率先建立區域性企業信息管理制度的地級市。按照《辦法》規定,佛山將建設企業信息公示平臺,為此前商事制度改革后續的“嚴管”提供信息化保障,同時此舉將助力佛山加快打造“一門式”政務服務體系。
建企業信息公示平臺
覆蓋全市43萬家市場主體
繼去年國務院印發《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上個月,佛山市成為全省率先建立區域性企業信息管理制度的地級市,正式印發《佛山市企業信息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
對此,佛山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頒布執行以來,為企業信息公示管理工作的開展打下了基礎。但條例并沒有對各部門應匯總的數據項以及匯總平臺進行明確細化,并且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暫時無法與各部門的企業數據對接,實現匯總。
在這樣的背景下,佛山市政府出臺了《佛山市企業信息管理暫行辦法》。從內容上,主要涵蓋總體要求、企業信息的內容、企業信息的管理以及企業信息的運用等四個方面。
其中特別值得關注的是,建設企業信息公示平臺成為本次《辦法》中的一大亮點。
據悉,這一平臺的信息將涵蓋佛山市所有行政管理部門的信息,涉及包括企業主體信息、企業經營信息、行政部門監管信息、企業良好信息,以及企業警示信息等五部分。
作為佛山正在建設的企業信息公示平臺,這一平臺覆蓋的企業面非常廣。最新的數據顯示,佛山市正在抓緊建設的企業信息公示平臺已歸集31個部門112類約3559萬條企業信息數據,基本覆蓋全市約43萬家經營單位。
為“嚴管”提供制度保障
加快打造“一門式”服務
事實上,《辦法》推出的背后,佛山市旨在于全市層面搭建一個涵蓋佛山五區各級行政部門企業信息數據平臺,為佛山市企業提供一個“一門式”查詢公共服務載體。
這種加快“一門式”政務服務體系的搭建,一方面源于這一信息平臺的信息涵蓋了佛山市所有行政部門的信息。而另一方面,平臺采取“清單式”數據管理體系。也就是說《辦法》規定各部門按照“誰產生、誰公示,誰公示、誰負責”的原則,進行企業信息的征集、公示、管理等。
具體來說,各部門每年年初整理出本單位職能范圍內的企業信息公示項目清單,實現對部門公示的企業信息內容的動態管理,此舉將有助于確保公示企業信息的真實性和時效性。
《辦法》在助力佛山加快實現“一門式”政府服務體系搭建的同時,本身也是作為佛山在商事制度改革后,加強“嚴管”的重要制度保障。
《辦 法》深度融入企業生產經營活動,規定行政部門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將企業信息作為重要考量因素。也就是說,佛山 市正在建設的企業信息公示平臺本身也將作為企業重要的信用監管平臺,這在無形中健全對佛山市43萬經營單位的信息監管機制。
據了解,佛山工商部門接下來還將牽頭推動《辦法》的實施,依托信息化系統,加快實現各區、各部門的數據規范、匯總,為佛山提供“一門式”查詢公共服務。
對 此,佛山市工商局局長李學昌表示,佛山市已初步建立“誰許可、誰監管”和行業主管相結合的監管格局。目前,25個涉及行政審批事項的市級部門都已分別制定 了各自的后續監管辦法,明確了相應的監管事項、監管職責、監管方式和方法。接下來,將把這些監管辦法統一向社會發布。同時,也將繼續強化商事制度改革監管 的信息技術支撐,加快構建以企業信息公示制度為核心的信用監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