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政府各部門及應用服務主體之間的地理信息資源共享與交換,提高地理信息資源的共享程度和網絡化服務水平,避免重復建設,撫州市政府近日出臺了《撫州市數字城市地理空間框架建設與應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由總則、職責與分工、建設與管理、更新與維護、共享與應用、監督與處罰、附則共七章三十五條組成,規定了數字撫州地理空間框架由市政府統一組織領導、市國土資源局具體建設。《辦法》明確了撫州市政府各部門職責與分工,數字城市地理空間框架數據庫的建設與管理,更新與維護,共享與應用以及監督與處罰,確定了數字撫州地理信息公共平臺是全市權威、唯一、通用的地理信息公共平臺,避免了撫州市基礎地理信息數據重復建設與資源浪費,規范了撫州市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共享與使用,本《辦法》的出臺將成為撫州市地理信息建設的基石,對撫州市經濟社會發展與城市信息化建設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