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雙11”,北京某銀行員工孫雪在淘寶天貓購買了3件衣服,賣家中,有兩個贈送她退貨運費險——在保障期內,如果孫雪的這筆交易發生退貨,保險公司會按照保單約定的理賠金額,賠償退貨過程中產生的運費。“沒贈的那家,我干脆自己花2元投保了一份。淘寶買東西退貨是常事,這個險還是挺管用的。”
淘寶購物成就了馬云十年一劍的神話,也成就了互聯網保險一夜暴富的傳奇。
今年的“雙11”,淘寶天貓共售出1.86億份退貨險,刷新了中國保險業單日同一險種成交保單份數的紀錄。
互聯網保險長勢迅猛。數據顯示,從2011年至2013年,國內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的公司從28家增加到60家,年均增長46%;規模保費從32億元增長到291億元,3年間增幅總體達到810%,年均增長率達202%。今年前三季度,中國保險業實現互聯網保險業務收入622億元,超過去年全年業務收入的195%。
互聯網保險的創新力也令人刮目相看。針對互聯網消費的碎片化、小金額、大批量、高頻次等特點,許多公司為消費者設計出凸顯風險點、保障功能強的產品,比如退貨運費險、快遞延誤險、貨到付款拒簽險、個人賬戶資金安全險、信用保證、個人資金賬戶安全險、手機碎屏險等。
“我們半年內就推出了35個險種。”眾安保險總經理陳勁告訴記者,該公司在國內首次將小額保證保險引入電商平臺,為淘寶、聚劃算等電商賣家緩解了140億元的資金壓力;此外還與百度合作推出市場上第一款與App綁定的安全責任保險,為P2P平臺及在平臺上交易的眾多借款人提供意外風險保障,等等。“這些險種依托互聯網平臺,服務草根經濟,得到市場響應并迅速形成規模。”陳勁說。
首都經貿大學保險系教授庹國柱認為,互聯網保險之所以形成燎原之勢,主要是它適應了互聯網經濟蓬勃發展的大趨勢,敏銳地捕捉到了互聯網經濟參與各方的風險保障需求。“這些產品接地氣、保費低、投保方便,比如運費險,少則幾毛錢,多不過三五元,輕點鼠標就完成投保,容易獲得消費者認可。”
成本低、創新快,倒逼傳統保險業提升服務能力
2013年,打著互聯網保險的大旗,一些公司高聲叫賣“腸胃險”“霧霾險”“足球險”。對這些噱頭十足的產品,消費者并不買賬,市場上一片戲謔之聲,保監會也很快出面叫停。
這些保險到底算不算互聯網保險?究竟什么是互聯網保險呢?
陳勁認為,與傳統保險相比,互聯網保險的突出特點是依托互聯網,能將服務嵌入互聯網物流、支付、消費者保障中,合作對象都屬互聯網的“原住民”。“以前有很多險種,保險公司不敢去嘗試,是因為缺乏厚實的數據支撐,費率厘定、風險管控等都無從談起。但是互聯網提供的大數據,使以往看似不可能的風險保障都成為現實。同時自動化的投保、理賠流程的設定,以及互聯網帶來的低運營成本,也提高了保險公司經營此類極低保費險種的意愿。”
比如,為小微企業提供信用保障方面,以前傳統金融機構只能根據企業財務報表授信,而現在保險公司從淘寶網篩選出能充分評價商家信用等級的若干指標,包括服裝商戶不同季節的資金流水等動態指標。再如鞋類退貨運費險,女性投保者的費率就會比男性貴一點——很多女性買鞋子時,買兩雙退一雙;相反冰箱的費率就會低很多,因為很少有人退貨。
陳勁認為,基于大數據支持,互聯網保險有優于傳統保險的風險識別能力,獲得更精準定價的能力,從而具有成本優勢和風險控制優勢。目前行業綜合費用率約為60%,而眾安在線只有30%左右。此外,保險公司的盈利回報期通常在3—7年,謂之“七年之癢”,而眾安保險開業當年有望實現盈利。
“此外,互聯網思維對互聯網保險的塑造是全方位的。比如,傳統保險企業開發一款產品至少要3個月,我們最快只需15天。”陳勁表示,互聯網保險產品往往體現“迭代思維”——不追求初次設計的盡善盡美,先抓緊時間推向市場,在獲得反饋后不斷完善。“總的原則就是盡可能早、盡可能多地迎合消費者的想法,搶得市場先機。”
今年6月期間,在上海從事建筑設計工作的張先生收到一條來自運營商的短信,稱自己獲得了100元現金紅包獎勵,并附帶領取紅包的網址。張先生打開了網址鏈接,按照頁面的提示填寫了相關私人信息。第二天,不僅“中獎”的錢沒收到,自己的銀行卡還多出了一筆3000多元的支出,張先生這才意識到可能上當了,隨即向警方報案。幸運的是,張先生在手機端安裝了百度手機衛士并開啟了支付保賠功能,因此在被盜后,其同時在App端直接發起理賠報案。通過實時數據交互方式,承保方眾安保險即時獲悉了該起出險并與其聯系,支付保險賠款3000元,百度手機衛士也在第一時間查殺“假運營商客戶端”,從源頭上遏制了病毒繼續擴散。
庹國柱認為,靠互聯網搭建銷售平臺的傳統“線下”保險,也屬于互聯網保險。這樣能將“線上”“線下”的保險資源整合起來,推促保險業為國計民生提供更好的保障服務。目前占網銷額度大頭的還是傳統保險公司的網銷業務,其中以萬能險與人身意外險為主。
數據顯示,今年前三季度的萬能險保費收入為171.5億元,占網銷保費總額的66.7%。適應網銷特點,傳統保險必須在投保流程、條款通俗化乃至核保、核賠等后臺支持方面作出改進。與此同時,線下業務的低成本,也會倒逼保險公司的線上業務壓縮費用。
另一方面,線上業務的發展也離不開線下服務的支持。一些網銷車險的公司,由于分支機構少,在很多地方沒辦法進行事故查勘。目前他們普遍的做法是,委托那些有分支機構的公司代查。“這是很有意思的現象,互聯網的火爆,不僅使各公司考慮如何重新匹配線上、線下資源,還開啟了不同公司的資源整合之路,對行業未來的業態分化、市場分工,都有深遠的影響。”庹國柱說。
泄露客戶信息要重典懲治,強化監管防止系統性風險
在網上投保不見面、沒憑據,不少人擔心把個人信息交給保險公司,萬一日后保險公司泄露了他的個人信息咋辦?
近年來,發生過很多起保險公司大面積泄露客戶信息的事件。一些車行、中介把車主資料賣給保險營銷員,一個人的資料價從最初的1元漲到5元。如今互聯網保險公司動輒掌握幾千萬、上億人的聯系方式,又能從網上獲得有關客戶消費能力、消費傾向等各種“深度信息”,如果管理不善,客戶資料一旦被泄露,后果不堪設想。
庹國柱指出,雖然目前相關監管制度中明確保險公司有對消費者個人信息保密的義務,但對泄露或故意倒賣信息的行為如何懲處,還缺少可操作性的表述,比如泄露多少人以上給予什么樣的懲罰。對這一問題有必要施以重典。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風險管理部副總經理顧偉認為,作為傳統保險體系的有益補充,互聯網保險發展潛力巨大,但其快速發展中也蘊含著不可小覷的風險。“首先是信息技術與數據安全風險,其次是網絡欺詐風險。互聯網環境下,保險人核實投保人的告知內容較為困難,投保人有可能利用這一缺陷隱瞞與保險標的有關的重要事實。還有互聯網保險特有的衍生風險,主流客戶群在很大程度上缺乏專業知識和能力,經濟損失承受力有限,恐慌情緒和流動性風險可能在短時間內急劇放大。最后是法律缺失風險,互聯網保險交易過程缺乏相應的網絡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規則及法律法規作為保障。”
12月10日,中國保監會公布了《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這將是國內首份針對互聯網金融領域的監管文件。意見稿明確,今后保險公司在互聯網上銷售人身意外險、定期壽險和普通型終身壽險,以及涉及個人的家庭財產險、責任險、信用險和保證險,可將經營區域擴展至未設立分支機構的省市。
在互聯網保險的披露責任方面,征求意見稿要求提高產品透明度,滿足消費者知情權。保險機構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不得進行不實陳述、片面或夸大宣傳過往業績、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等誤導性描述。銷售人身保險新型產品的,嚴禁片面使用“預期收益率”等描述產品利益的宣傳語句。此外,保險公司還應在其官方網站建立互聯網保險信息披露專欄。
業內人士認為,監管辦法在加強保險消費者保護力度的同時,也給保險公司帶來機遇和挑戰。一方面,對于機構網點布局較少的中小公司和外資公司,線下銷售難以與大公司抗衡,線上渠道打通對公司而言不失為一個擴張機會。但網絡渠道中,保險公司與消費者之間信息不對稱的程度更高,如何在合規前提下更好地展示和銷售,對險企是不小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