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前形勢下,壽險公司的定位應該是風險保障與財富管理并重
春節前夕,保險行業2013年保費收入的官方“成績單”如期公布。粗看之后,發現變化許多,真可謂蘿卜青菜各有所愛,個中滋味,值得細品。
從細化的統計口徑
看險企經營策略
以往有所不同,2013年壽險保費收入的統計口徑發生了明顯的變化。從2013年4月開始,保監會在往年的“原保險保費收入”之外,新增“保戶投資款新增交費”、“投連險獨立賬戶新增交費”兩個統計指標。
統計口徑的新變化,使我們對壽險公司2013年的市場地位有了更加全面的認識。即“原保險保費收入”、“保戶投資款新增交費”和“投連險獨立賬戶新增交費”等三項合計才是保險公司真正的業務收入——也就是我們以前常說的“規模保費”。
比如,以保監會公布的“原保險保費收入”數據計算,2012年原保險保費收入過100億元的壽險公司僅有11家(含國壽存續);2013年原保險保費收入過100億元的公司也僅有12家。 通過2013年新公布的 “保戶投資款新增交費”和“投連險獨立賬戶新增交費”兩項指標,我們發現曾被視作小公司的,原來已經做得很大了!
比如,僅按往年公布的“原保險保費”收入計,2013年原保費收入僅1.16億元的正德人壽無疑是一家小公司,然而其 “保戶投資款新增交費”一項卻高達114億元,躋身中型公司之列;此外,2013年華夏人壽原保險保費收入僅為37.6億元,相比2012年的原保險保費58.7億元甚至是下滑的;不過,華夏人壽2013年的“保戶投資款新增交費”一項,竟然高達331.9億元,按 “規模保費”計算,2013年華夏人壽足以排進行業前10名。
“保戶投資款新增交費”數據的背后,實際是反映出險企的經營策略,因為該指標絕大部分被認為是反映一家公司萬能險的交費規模。保費收入統計標準的細化,也折射出整個壽險行業發展現狀及目前各壽險公司的經營策略。
不難發現,以生命人壽、前海人壽、華夏人壽、正德人壽等為代表的一批中小壽險公司,2013年落袋的“保戶投資款新增交費”遠遠多于 “原保險保費收入”。這也意味著,這批壽險公司目前銷售的多為偏投資型的萬能險等產品。
投資型業務
不等于無利可圖
“險企推類似萬能險產品本身不賺錢,但是它們之所以愿意積極推動這樣的產品,是為了賺取巨額現金流,通過投資賺錢”。曾看到一家中小型壽險公司人士這樣坦言,在增員乏力、個險難做的情況下,中小公司與大型保險公司去拼人海戰術,賣保障型產品,顯然不切實際。相比之下,雖然萬能險大部分不能被計入保費收入,但卻能帶來現金流,迅速做大規模,通過投資賺利差,同時獲得有實力的客戶資源,擴大公司的市場影響力。
對2013年網銷萬能險拼收益熱銷的現狀,業界也存在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一種認為偏離保險轉型回歸保障的本質。另一種觀點則提倡回歸保障并非保險業轉型的唯一路徑,保險公司應向財富管理者轉型,推出更適合老百姓需求的產品以滿足其理財需求。
回想起來,壽險業回歸保障本質緣于1999年6月10日調低壽險預定利率后,壽險市場陷入低谷。為了扭轉市場危局,中國人壽等市場主體提出壽險要引導客戶從追逐高回報回歸風險保障的積極觀點,而其后平安壽險在2001年因投連險引發的退保風波更進一步提高了監管部門對投資型業務的戒備。前幾年監管部門的統計數據也主要集中于展示風險保費,而未充分展示投資型業務收入。大公司基于其自身的目的、大專院校的專家們也常在各種場合助推壽險應強化風險保障的理念,而無形中掩蓋了投資型業務的發展與規模。
但是,市場經濟,各經營主體有選擇其經營產品與目標市場的自由,大公司的一廂情愿也罷、業界專家的觀點也罷,畢竟不能阻擋中小保險公司自主選擇其業務發展道路。今年是農歷馬年,最流行的一句話是“馬上有錢”,對那些傳統業務少、市場壓力大、創新意識強、經營框框少的民營壽險公司,恐怕最重要的就是手中有錢。站在這樣的角度看,我們就不難、甚至完全可以理解平安、生命、正德、前海們的做法了。
近十幾年來,壽險業從監管層到學術界,一直都在推進壽險業務要回歸保障,眾多公司也一直在努力。但是,事實證明,對保險公司而言,保障型業務不等于贏利、不等于客戶歡迎。同樣,投資型業務也不等于無利可圖,相反的是市場、客戶一直對投資型業務興趣多多。市場是個無形的手,各家公司對于業務類型的偏好不是簡單的是與非的選擇。
投資類業務政策
限制管理資產增長
多年來,我們一直感嘆保險業資產比銀行業小,羨慕基金業管理的資產增速。其實,在市場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我們作為壽險從業者,是否該反思一下,是不是我們業界對投資類業務的態度與政策,限制了我們管理資產的增長呢?
從某種意義上,我很認同光大永明人壽董事長解植春的觀點,即我們要打破行業“兩個慣性思維”,解決保險公司的生計問題,擴充保險業態的內涵,改變過去把保險業的轉型發展簡單等同于回歸保險保障,甚至回歸傳統險業務的慣性思維。要打破這一慣性思維,對壽險業務進行分類定義和分類管理:第一類為保險保障類業務;第二類為投資性業務,即資產管理業務或財富管理業務;三是代銷類中間業務,如代銷基金、證券、信托等,將現有的萬能、投連等投資型保險產品回歸其投資品的本來面目,歸入資產管理業務項下。
在筆者看來,無論是什么公司,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與客戶一起賺錢是硬道理!只要客戶有需求、法律未禁止(對客戶有需要、現行法律不許可的要爭取,這就是改革與創新)、公司有收益的業務都要做。
事實上,監管部門去年陸續推出的一系列投資新政已經促進一些具備條件的公司大大提高了盈利能力,也增加了保險公司的底氣。在未來市場進一步改革、互聯網、大數據、大資管的時代,人壽保險公司的定位應該是風險保障與財富管理并重,以客戶需求為導向,發揮保險公司的渠道、隊伍、客戶資源優勢,創新產品,為經濟社會提供全方位優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