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閱后即焚應用Snapchat的Snap公司最快于今年三月在美國上市。這是自Facebook、Twitter、微博之后,又一個比較重要的社交應用類公司的IPO,它也可能是在2014年阿里巴巴登陸紐交所后,上市規模最大的美股。
Snap計劃通過上市募集40億美元資金,公司估值大概是250億美元。由于Snap年收入低于10億美元,根據奧巴馬2012年簽署的JOBS法案(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Snap可以選擇秘密上市。
即Snap只需提交最近兩年的審計后財務報表而不是三年;公司股權、財務等信息暫時只需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和特定投資者披露,可以等到路演前三周才把公司信息對公眾披露。
現在Snap早已開始未上市做準備,比如通過發行股票增加管理團隊投票權、改善公司財務表現、請新的高管。
The Information和彭博社曾報道過,Snap在去年11月發行一組C類股票,每股C類股具有十股普通股的投票權。這使得Snap創始團隊擁有的全部投票權,從C股發行前的45%提升到發行后的89%。
Snap兩位創始人Evan Spiegel和Bobby Murphy擁有74%投票權。他們分別是公司的首席執行官和首席技術官。
Evan Spiegel圖片來自:Flickr
美國上市公司采用這種A、B股結構比較常見,這也是美國法律所允許的,Google、Facebook也采用這種結構。
因為初創公司在發展過程中基本都會引入風險投資人,一般情況下風投機構更看重的是被投資企業能為自己帶來多大經濟回報,而不是謀求對創業公司的控制權。
所以當公司采用A、B股結構后,風險投資人根據出資時間的早晚和出資比例獲得對應的經濟權益,創始人團隊則繼續保持對公司的實際控制。
不過像Snap這樣創始人占七成以上控制權的科技公司,在華爾街算是少數。據Blossom Streeet資本對79家美國上市公司所做的統計,創始人對公司平均控制權為17%,風險投資人的平均控制權為56%。
比如Facebook在上市前發行投票權十倍于普通股的B股,使公司創始人扎克伯格在持有Facebook不到30%股權的情況下,具有對公司約56% 的控制權。他帶著Facebook從上市時800億美元市值漲到現在的3000億美元以上,為投資人帶來豐厚回報。
據知情人透露,得益于2016年視頻廣告銷售額提升,Snap收入預計可以達到3億美元,比它在2015年取得的收入多了近5倍。
而且Snap已經放棄“堅決不會學習采集用戶隱私的網絡廣告模式”,轉而計劃推出定向廣告。這么做可以讓廣告投放公司根據某個用戶觀看的內容等信息,進行精準廣告定位,從而為Snap產生更多收入。
為了推動上市進程,Snap還請來前索尼公司首席執行官邁克爾·林頓(Michael Lynton)擔任它的董事會主席。林頓會在今年2月2號正式卸任、但仍會在索尼聯席CEO位置上留半年時間,以幫助索尼完成人事過渡。
這不是林頓第一次加入Snap董事會。實際上他是Snap的早期投資人并擔任近四年Snap董事。
創業公司請有經驗的商界高管來幫助公司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Google曾在2015年把摩根士丹利的首席財務官Ruth Porat請到自己公司出任同樣的職位。
Porat到Google以后就開始幫著Google重組成控股公司Alphabet和搜索公司Goolge以及前沿項目Goolge X等新的公司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