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針對蘋果的訴訟稱,該公司及旗下 iMessage 服務侵犯了已有 15 年之久的專利。原告方 Seatoun Media 在德克薩斯州東部地區法院提起了這項訴訟,指責蘋果侵犯了一項 2002 年的 POS 系統專利,具體與“通過網絡錄制和播放語音消息”有關。該專利全稱為:“點對點語音消息的處理方法,及其錄制/播放設備”。
這種“處理”可以在 POS 用戶系統間傳遞消息,而上圖則描繪了這樣一款類似手機的設備(屬于其 POS 終端系統的一部分)。
后者能夠通過一個“通訊鏈路”在兩個地點之間傳輸信息(比如從收銀臺到儲藏室、或者通過一個公共網絡至一臺遠程終端),且支持錄制和播放語音消息。
原告方稱蘋果在多款產品上使用了這項侵權專利技術,包括但不限于 iPhone4 及后續機型、iPad、iPodTouch 等設備上的 iMessage 信息傳遞服務。
報道稱,蘋果早在去年 10 月就收到了侵權告知函,但卻仍然故意繼續侵權下去,于是 Seatoun 決意“根據法律所指定的最高費率”計算損失。
蘋果方面尚未就此事發表評論。在去年 9 月,蘋果在對陣 VirnetX 發起的專利侵權訴訟中敗訴,最終判賠 3.024 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