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消息,據美國媒體報道,美國一些商標法律師和法律學教授表示,Facebook等知名公司日益提出商標侵權指控,阻止新創公司和其他人使用類似的名稱。
去年,在佛蒙特州伯靈頓的一個餐館,35歲的凱爾·克拉克(Kyle Clark)和30歲的阿龍·波拉克(Aaron Pollak)兩位工程師決定,將他們的新公司命名為Designbook。這家有6個人的公司是幫助創業者在開創新事業時找到合作者。波拉克稱:“我們是要在數字領域體現設計圖書的概念。”
Designbook還計劃幫助新創公司通過被稱為“股本眾籌”的方式,在線向富有的個人投資者融資。上月Designbook遇到突如其來的麻煩,Facebook向美國專利和商標局(USPTO)提出異議,稱Designbook可能侵犯公司的商標權,因為其名字讓消費者容易混淆并降低了自己的品牌價值。
Facebook的女發言人還表示,作為多個著名商標的所有者,Facebook嚴肅對待合理保護商標和防止消費者混淆的責任。她指出,Designbook公開申請商標用于保護一種社交網絡服務,而且名稱中有book這個詞,這讓Facebook認為很容易讓消費者混淆。根據USPTO的記錄,Facebook卷入了超過100起異議訴訟。
另一個涉及book一詞糾紛的公司Teachbook是一家教育科技新創公司。2012年在Facebook提起訴訟,伊利諾伊州的聯邦法官判定侵權后,該公司將名稱更改為TeachQuest。跟蹤在線表達法律糾紛的網站ChillingEffects.org的創始人溫迪·賽爾策(Wendy Seltzer)表示,商標法是保護公司在特定地理區域使用他們的標志,但隨著互聯網的興起,“出現了更多潛在沖突,更難以找到全球獨特的名稱。”
《凱恩談商標法:一個律師的建議》作者西格倫·凱恩(Siegrun Kane)表示,Facebook等非常有名的商標,“公司必須非常認真對待其他人使用可能與其有關的標志”。一些律師擔心,這種反對可能使年輕的公司更難成功。加州惠迪爾法學院知識產權法律中心的主任貝茨·羅森布拉特(Betsy Rosenblatt)稱:“這迫使新進入者提出任意或聯想翩翩或異想天開的名稱,這難以打開市場,因為人們不知道你的商品和服務是什么。”
確實,Facebook有時也成為商標訴訟的目標。2011年芝加哥公司Timelines提起訴訟,阻止Facebook使用Timeline(時間軸)名稱。2013年兩家公司達成了和解。Timelines的代理律師詹姆斯·赫爾特奎斯特(James Hultquist)表示:“雙方達成友善的秘密和解。”
但有些公司在名稱中使用book沒有事。2012年成立的按需定制家庭服務預訂網站Handybook就是如此,但該公司在去年更名為Handy,因為其認為這更合適。該公司聯合創始人歐森·翰拉翰(Oisin Hanrahan)表示:“這與Facebook完全無關,人們不理解我們為什么在名稱中使用書這個詞,不知道這指的是預訂(booking)。”
代表新創公司的明尼阿波利斯商標律師德雷克·維斯曼(Draeke Weseman)稱:“我告訴客戶,我希望他們不要一時沖動取名稱。”為了應對Facebook等公司提出的異議,他提出了商標申請標準做法:最近開始搜索新創公司名稱的變種,以確定“名稱或類似標志是否會被大公司反對”。
Designbook的波拉克稱,名稱糾紛帶來了分心,Designbook可能花費數以萬計的法律費用,這些錢本可以用于網絡應用或社區開發。他表示:“我們從未想到名稱詞尾會有麻煩。”他稱,Designbook作為一家公司“只是一個針對創業者和新興業務的平臺”,而不是社交媒體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