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4月16日消息,據路透社報道,兩名不具名消息人士透露,谷歌競爭對手在推動美國反壟斷執法機構調查谷歌是否在不公平地利用Android移動操作系統吸引網絡廣告客戶。
上述消息人士稱,少數幾家科技公司向美國司法部投訴稱,Android不利于市場競爭。
谷歌2013年與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以下簡稱“FTC”)達成與互聯網搜索業務有關的和解協議。美國監管機構的任何新措施對于谷歌來說都意味在其本土市場面臨重大風險。但是,美國監管機構經常就公平競爭投訴事宜與企業溝通,但這樣的溝通不會導致對相關公司展開調查。另外,谷歌已經在美國成功避開一起與Android有關的訴訟。
在歐盟周三宣布谷歌人為干預搜索結果為自家其他服務謀取不公平優勢之前,谷歌競爭對手與美國監管機構之間進行了溝通,歐盟還將對Android展開調查。
谷歌一直因對Android設備廠商的控制而在美國和歐盟被指責打壓市場競爭。科技公司對谷歌提出的在Android設備上給予其搜索、地圖和其他服務突出位置的要求頗有怨言。
律師事務所Carr Ferrell LLP律師加里·里貝克(Gary Reback)預言,未來數月將有更多公司與監管機構接洽。他周三在由反谷歌產業聯盟Fair Search舉辦的一次會議上說,“除繼續關注Android外,未來更多的投訴將來自應用開發者。”Fair Search成員包括微軟、Expedia和諾基亞。里貝克以與微軟、谷歌打官司而聞名。
但是,谷歌在反擊對Android可能的調查方面并非無計可施。今年早些時候,加州圣何塞的一名聯邦地方法院法官貝斯·拉伯遜(Beth Labson)駁回一起指控谷歌要求Android手機廠商把其搜索設置成默認搜索引擎的消費者集體訴訟。該案原告稱,通過迫使微軟等競爭對手付費獲得顯示屏上的突出位置,谷歌哄抬了消費者購買Android智能手機的價格。
拉伯遜裁定,消費者蒙受損失的說法“純屬推測”,該案無法再繼續下去。拉伯遜稱,原告沒有發現能證明谷歌的行為“阻礙了消費者自由選擇搜索產品或阻礙競爭對手創新”的證據。原告后來撤訴。
一名法律專家稱,美國政府要贏得與Android有關的反壟斷訴訟很難,必須證明谷歌存在打壓市場競爭的行為,例如,嚴格限制客戶選擇替代性應用的能力。美國愛荷華大學法律教授赫伯特·霍文坎普(Herbert Hovenkamp)說,“這在針對谷歌的調查中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抗議主要來自谷歌的競爭對手。
FTC 2013年1月結束了對谷歌的調查,但要求谷歌停止在自己的產品中使用競爭對手網站的評論和其他信息。FTC還要求,廣告客戶應當被允許導出數據,獨立地評估廣告活動的效果。
谷歌和美國司法部未就此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