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七年來,甲骨文一直對谷歌Android系統耿耿于懷,認為后者未經允許使用了Java組件,并一直嘗試通過訴訟來獲得谷歌的賠償。
對此,谷歌并沒有否認它在Android中使用Java軟件,但該公司堅持認為沒有違反任何知識產權法律。在去年的一場法庭審理中,法官認定谷歌在Android中使用Java API構成了“合理使用”。但是甲骨文方面對這一裁決并不信服,堅持認為谷歌通過非法復制核心Java技術用于開發Android系統。該公司于近日向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提交申訴,試圖推翻去年的“合理使用”裁決。
甲骨文在上訴文件中提出,谷歌使用Java API打造Android系統是“典型的不正當使用”行為。同時,甲骨文還依據判例法舉證,聲稱如果一家公司使用另一家公司的知識產權,進而專門獲得顯眼的財務報酬,則不適用“合理使用”的條款。
甲骨文強調,谷歌已經從Java身上豪取了數十億美元,而其中應該有屬于甲骨文公司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