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拒絕協助美國聯邦調查局,破解恐怖分子法魯克的手機加密數據,引發國際輿論轟動。據美聯社最新報道,蘋果已經制定了解決風波的策略:那就是請美國國會出面決定是否需要破解數據,蘋果也認為法庭引述法律存在不當之處。
在去年加州圣伯納迪諾市的恐怖襲擊中,伊斯蘭極端分子法魯克和妻子槍殺14人,FBI獲得了法庭令,要求蘋果提供一些協助,修改法魯克iPhone的軟件,從而幫助破解加密數據。FBI從未要求蘋果對未來的操作系統進行任何永久性修改、或是統一設置后門。
據美聯社報道,本周之內,蘋果將會提交司法文件,要求美國國會來解決恐怖分子手機數據破解的風波,蘋果認為此事不宜交給法庭來決定。
據悉,蘋果將會在這份文件中提出法庭和美國政府引用法律不當的質疑。目前,法庭要求蘋果提供幫助,引述的是美國18世紀制定的一部法律《1789 All Writs Act》,主要目的是要求商業公司對政府執法部門提供協助。
美國民眾輿論普遍支持FBI,認為蘋果應該幫助警方破解伊斯蘭極端分子的手機。不過蘋果卻認為這將會開啟一個危險的先例。微軟創始人蓋茨也認為蘋果應該協助警方破解法魯克的手機,而不是將問題一般化、擴大化。
顯然,在這場有關民眾隱私和國家安全沖突的風波中,蘋果希望將“陣地”轉移到美國國會。據悉,蘋果在國會有著更大的影響力。比如在2015年,蘋果用于國會游說的開支高達500萬美元,主要議題包括稅收和版權問題。
據悉,在美國政府對于蘋果的要求是否越界的問題上,國會議員存在公開的分歧。
蘋果的一名律師對美聯社表示,美國政府正在要求法庭去做一些他們甚至無法勸說國會去做的事情,那就是讓美國司法部獲得更多的權限,去破解用戶手機,在設備中安插后門,而目前的法律并未提供這些權限。
白宮發言人Josh Earnest本周表示,反對美國國會涉足此次風波,認為美國政府、司法部對于蘋果提出的要求很小。他表示,美國法庭是在衡量了FBI和蘋果各自的觀點之后,才做出了有利于執法部門的法庭令。
這位發言人表示,將復雜的事情提交到國會無助于獲得快速的答案,實際上,僅僅向國會提出一些最基本的問題,也無法快速得到答案。
據報道,蘋果準備提出的一個反駁依據,是上述1789年的法律,從未被用來迫使一家公司以修改軟件的方式協助美國政府。
美國一位安全專家也表示,美國政府要求蘋果提供一個特殊修改的軟件,來破解一部手機的安全性,這種情況十分罕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