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歐盟之后,美國網民也可能很快享受到“被遺忘權”。美國一消費者維權組織日前敦促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調查谷歌為何尚未在美國執行“被遺忘權”。
美國消費者權利組織Consumer Watchdog隱私主管約翰·辛普森(JohnSimpson)日前致信FTC,稱谷歌雖然聲稱致力于保護用戶隱私,但卻不愿讓美國網民享受“被遺忘權”,這是不公平的,具有欺騙性。
歐盟最高法院去年5月裁定,允許用戶從搜索引擎結果頁面中刪除自己的名字或相關歷史事件,即所謂的“被遺忘的權”。根據該裁決,用戶可以要求搜索引擎在搜索結果中隱藏特定條目。去年6月,谷歌宣布已開始在歐盟執行“被遺忘權”。
自去年5月以來,谷歌在歐洲接到了用戶的100多萬次信息刪除請求,而谷歌已執行了其中的41%。
上個月,法國數據保護機構國家信息與自由委員會表示,谷歌旗下所有版本的搜索網站都要執行“被遺忘權”,而并不局限于歐洲網站。而谷歌對此表示,只需在歐洲范圍內執行歐盟的“被遺忘權”裁決,如法國的Google.fr網站和德國的Google.de。
之前,谷歌在美國已經對搜索結果中的敏感信息進行了刪除,如社會保障號和信用卡號碼等。上個月,谷歌又開始刪除一些成人內容。辛普森稱:“谷歌之前在美國能夠刪除一些敏感信息或不良鏈接,這表明谷歌同樣能在美國輕松地執行‘被遺忘權’。”
但FTC主席伊迪絲·拉米雷斯(EdithRamirez)去年曾向《時代》周刊表示,“被遺忘權”與美國美國法律有些不符,因為憲法第一修正案支持對公共信息的訪問和自由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