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法》邁出網絡強國建設堅實步伐
責任編輯:editor006 作者:唐嵐 | 2017-06-01 17:21:54 本文摘自:中國網
《網絡安全法》展現了國家維護網絡空間安全的決心與信心
“沒有網絡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習主席在中央網絡安全與信息化領導小組的講話一針見血地點明了網絡安全之于國家安全的重要性。中國緊跟信息化、網絡化的時代潮流,做出了正確的戰略選擇,信息產業、信息經濟、信息應用蓬勃發展,網絡空間成為中國創新、資本、人才等各方面最活躍的領域,中國也因此從未如此接近實現大國崛起,“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離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目標如此之近,也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更有信心、更有能力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這是時代賦予我們的機遇。但同時,我國國家安全的內涵和外延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豐富,時空領域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寬廣,內外因素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復雜。網絡與信息技術已然滲透到中國社會的每個領域,每個機理和每個細胞。網絡安全因此成為關系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國防安全及公民在網絡空間合法權益的核心議題,牽一發而動全身。國家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高危、國家級及有組織的高強度網絡攻擊、混亂無序消極的網絡社會生態之下,“國將不國”。只有高屋建瓴地開展謀劃,從國家長治久安、民族未來的高度認識和保障網絡安全,才不會“同這樣的歷史機遇失之交臂”。
網絡空間界是信息傳播的新渠道、生產生活的新空間、經濟發展的新引擎、文化繁榮的新載體、社會治理的新平臺、交流合作的新紐帶和國家主權的新疆域。《網絡安全法》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導,清晰界定了我國網絡空間安全的內涵與外延,首次以立法形式要求從戰略高度維護網絡安全并部署各項有關工作,是國家在這一領域的基本法和上位法。強大的網絡安全防御能力是網絡強國的一個重要標志,《網絡安全法》很好地回答了這一問題,全面布局,明確了國家網絡防御的目標方向、各方責任、具體措施和實施路徑等,為全面推動網絡安全防御體系建立提供了牢固的法律依據。
《網絡安全法》為維護網絡用戶切實利益提供有力保障
國內外接二連三發生的網絡安全事件表明,越復雜的網絡與信息技術漏洞與安全隱患越多,黑客的手段千變萬化,威脅的未知遠遠大于已知,再嚴密的網絡防線也難免百密一疏,固有的網絡安全理念與防御措施不斷受到挑戰。《網絡安全法》不是面面俱到,而是抓住了我國網絡安全的要害,突出兩大核心安全,一是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安全,二是數據的安全。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是國家之命脈,民生之中樞,電信、能源、交通、金融、醫療等重要行業和領域若未得到應有的保護而遭到破壞、服務中斷、數據被篡改等,其影響將是災難級的,甚至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健康與安全、社會公共利益。《網絡安全法》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進行了界定,明確了主管部門和運營者的責任和義務,從職責分工、安全管理到網絡產品和服務采購等,嚴控各環節可能的安全缺口。
數據安全方面,《網絡安全法》則強調,無論是個人用戶數據,還是機構用戶的數據,數據的收集者、使用者必須承擔安全責任。從國家安全層面看,數據已成為關系國家發展大計的戰略資源,數據流、信息流的爭奪成為國家競爭的一大領域。從公民利益看,當前我國網絡犯罪高發,大量傳統犯罪行為搭上“網絡”快車,花樣翻新,應接不暇,網絡犯罪已占犯罪總數的三分之一,并以每年30%以上速度增長。其中網絡和電信詐騙尤為猖獗,罪犯之所以得手,根本原因就在于他們手握大量的個人信息,一些企業甚至還把這些個人信息作為商品隨意出售。有機構估計網絡詐騙產業鏈上至少有160萬從業者,“年產值”超過千億元。
《網絡安全法》的實施,就是要從源頭杜絕各種可能的風險和隱患,最終實現用戶能對產品和服務做主,能對自己的信息和數據做主,而不因產品和服務提供者的技術優勢和對它的依賴而喪失自主權和支配權。
5月12日起席卷全球150多個國家30余萬計算機的“想哭”勒索軟件攻擊,事件發生和蔓延的速度、后果的嚴重程度均創紀錄。事件再次敲響警種,網絡攻擊“沒有最壞,只有更壞”,也再度表明信息社會技術發展遠超前于政府監管。《網絡安全法》的生效僅僅是吹起了網絡安全保衛戰的號角。未來如何因勢而動,順勢而為,動員全社會齊心協力,確保政府決策和保障能力的與時俱進,仍然任重道遠。
(作者系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信息與社會發展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