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正式施行。標志我國維護網絡與信息安全的工作進入一個全新階段。對于多數國人來說,這部法律或許還相對陌生,但作為我國第一部全面規范網絡空間安全管理的基礎性法律,它與我們每個人的生活都息息相關。
《網絡安全法》共7章79條,包括總則、網絡安全支持與促進、網絡運行安全、網絡信息安全、監測預警與應急處置、法律責任以及附則。環球網梳理了一下,與普通民眾日常生活關系最為密切的幾個亮點。
個人信息不再"裸奔"
大家在網購、或者注冊賬號等操作時,可能會在不經意間“泄露”了個人信息,從而容易引發網絡詐騙,以及不勝其煩的推銷電話。
《網絡安全法》明確規定:網絡產品、服務具有收集用戶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明示并取得同意;網絡運營者不得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并規定了相應法律責任。
明確了對侵害公民個人信息行為的懲處措施:網絡運營者、網絡產品或服務提供者以及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如未能依法保護公民個人信息,最高可被處以50萬元罰款,甚至面臨停業整頓、關閉網站、撤銷相關業務許可或吊銷營業執照的處罰。
《網絡安全法》作為網絡領域的基礎性法律聚焦個人信息泄露,不僅明確了網絡產品服務提供者、運營者的責任,而且嚴厲打擊出售販賣個人信息的行為,對于保護公眾個人信息安全,將起到積極作用。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絡安全協調局局長趙澤良:我們制定網絡安全法就是要維護網絡空間的國家安全,維護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
保護未成年人健康上網
法律明確,國家支持研究開發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網絡產品和服務,依法懲治利用網絡從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動,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網絡環境。任何個人和組織有權對危害網絡安全的行為向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舉報。這為我們的未成年人上網安全,提供了法律保護。
網絡實名制 網上亦不可胡言
近年來,由于網絡的普及,大家在網上會經常見到某網友針對某一熱點事件發表各種看法,甚至會有人肉搜索、以及傳播謠言等情況。
雖然網絡是虛擬的,但使用網絡的人是真實的。喜歡在網上"胡言亂語"的人,這回可得注意了。《網絡安全法》以法律的形式對“網絡實名制”作出規定:網絡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絡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絡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
法律提到,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從事非法侵入他人網絡、干擾他人網絡正常功能、竊取網絡數據等危害網絡安全的活動;不得提供專門用于從事侵入網絡、干擾網絡正常功能及防護措施、竊取網絡數據等危害網絡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從事危害網絡安全的活動的,不得為其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