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規定,網絡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絡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絡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6月1日人民網)
“誠”人之本也,“信”人之交也。網絡安全的不斷完善,需要網民以誠相待、以信實名。作為網民的一份子,網絡安全不僅僅是國家和相關部門的事兒,更是我們這些網民的大事,只有有效地保障網絡安全,我們上網才能安全、放心。網絡安全和實名制有著密切的聯系,只有全面建立實名制,相關部門才能更好的落實相關安全措施,網民的個人信息安全才能有效的加強,不法分子才會無漏洞可鉆。
近年以來,網上謠言可謂頻發,雖說“謠言止于智者”,卻也無法避免那些多事者添油加醋,以至于達到“假亦是真”的地步,導致更多的網民紛紛信以為真,甚至有者造成了社會負面影響乃至恐慌。再者,根據《2016年網站泄露個人信息形勢分析報告》顯示,2016年有58.5%的網站漏洞會導致泄露實名信息,62.4%的網站漏洞會泄露行為信息,可能泄露的數量多達42.3億條和40.1億條。正是因為網絡安全法的不完善,個別造事者、泄露者成為漏網之魚,至今仍然逍遙法外。
網絡安全隱患之所以猖狂不絕,正是鉆了網絡實名制不全的漏洞。從最簡單明了的說法來解釋,實名制不全,信息泄露,然不知何人所為;全面建立實名制,監之有力,方可一一查之,而不法者無處可遁也。
全面建立網絡實名制,不僅可以從根本上解決網上謠言,保障個人信息安全,更能讓網上世界變成“青山綠水”一片凈土。實名制不全不但造成個人信息泄露、謠言頻發,更會讓網民在網絡世界里看不清真假,從而偏離正確的網絡觀念,讓網絡成為一片腐地,甚者成為犯罪的工具。
誠然,正式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屏蔽一切不實名制的相關服務,但其只能起到一種輔助性作用。其中更多的是網民需要以誠相待、以信實名,而非“張冠李戴”用他人的身份做自己的實名登記,這種方式不但不可取,甚至會制造出不必要的麻煩,在網絡監管上成為一種阻擾的大山,有時更會引導執法者做出錯誤的判斷,讓謠言、信息泄露更加頻繁。
筆者認為:網絡實名制更需要網民“誠信”相對,從客觀、自我保護的角度做好登記。唯有每一個網民都以自己的身份做好實名制登記,網絡上管理才能如同現實一般,從而有法可依有法可靠,個人信息才能不受侵害,個人言論才能從根本上收到法律的保護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