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開偉特約評論員
自今年3月開始實施居民寄快遞實名制之后,有數據顯示,78.2%的網民個人身份信息被泄露過,包括網民的姓名、學歷、家庭住址、身份證號及工作單位等;63.4%的網民個人網上活動信息被泄露過,包括通話記錄、網購記錄、網站瀏覽痕跡、IP地址、軟件使用痕跡及地理位置等。
實施快遞實名制是順應民生利益訴求的善舉,它可確保公民快遞安全。據報道,在每天數量龐大的快遞包裹中,內含劇毒的“致命快遞”、夾帶假發票的“逃稅快遞”、藏匿毒品的“冰毒快遞”等等,很多都是因為非實名快遞方式逃避了監管。“實名制”本應是根絕違法犯罪隱患的有效藥方,但快遞實名制帶來了網民個人信息泄密的“副產品”,更讓網民膽顫心驚和防不勝防了。
造成超7成網民個人信息泄露的原因,除相關配套機制設計缺失,難以對網民個人信息泄露起到有效保護作用之外,關鍵在于目前存在地下利益鏈條對個人信息買賣,讓一些快遞相關機構和人員無法抵擋誘惑,充當了網民個人信息泄露的“幫兇”。還有,網民個人信息泄露在取證、舉證等問題上存在較大難度,使得公民通過訴訟來維權變得十分困難,侵權人的責任也難以追究。這一切大大降低了違法成本,為不法犯罪分子泄露網民個人信息提供了契機。
顯然,實施快遞實名制政策,相應的網民個人信息安全保護的配套措施也應到位,就是說,應為快遞實名制加上一把“安全鎖”。從當前看,要從法律機制、社會合力、公安部門打擊、行業自律等多方面構筑網民個人信息的安全屏障,讓網民放心大膽地參與網購,最大限度地發揮“互聯網+”在擴大我國內需消費中的作用。
首先,建立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制度體系。在法律層面上,有關部門應制定相關規定,以規范快遞公司行為,保護個人信息;并對快遞公司及個人泄漏信息的行為進行嚴厲處罰。
其次,各部門應通力協作,加大對快遞行業的監管力度。中央綜治辦、公安部等部門應開展經常性網民個人信息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同時,在快遞公司的審批上,工商部門對快遞公司保障公民個人信息的能力要進行嚴格審查和評估,對缺乏個人信息安全保護能力的,不予審批,以此堵塞信息泄漏隱患。此外,還應建立快遞業“黑名單”制度,將部分購買客戶個人信息的電商企業,以及倒賣客戶個人信息的快遞員列入“黑名單”,嚴厲打擊泄露網民個人信息的行為。
再次,運用技術手段管控公民個人信息,可由有關部門開發相應軟件,使快遞公司能查驗個人信息,但無法統計或者持有個人信息;也可通過設立權限的方式對快遞實名制下的公民個人信息進行有效管控,比如快遞員通過設備掃描寄件人的身份證,寄件人的個人信息就會通過這個設備經云端傳入終端服務器,減少公民個人信息泄露風險。
最后,快遞行業要加強自律,與政府相關安全部門簽訂個人信息安全責任書;加強對快遞企業及員工的培訓、監管,加強制度建設和行業自律,提高快遞行業整體保密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