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買買,退退退。“雙11”落幕,退換貨高峰隨之而來。與以往相比,今年“雙11”面臨的新情況是實名制。實名制后,如何保護用戶信息不被泄露?昨天,國務院法制辦公布了《快遞條例(征求意見稿)》,有望成為用戶信息安全的又一法律保障。
2014年,我國快件量突破146億件,躍居世界第一,其中浙江省快遞量達24.1億件,人均45件。今年以來截至目前,我省快遞量的增長速度超過50%,全年快遞量有望達到全國第一。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快遞業在高速發展的同時,也暴露出一些問題,比如,快件安全和用戶信息安全隱患大、快遞市場秩序不規范等。
自本月起,快遞行業落實實名制,征求意見稿重申,快遞企業應當對快遞運單信息進行核對,發現填寫不完整或者信息填寫不實的,快遞企業不得收寄。情節嚴重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征求意見稿強化了用戶信息安全,明確規定快遞企業應建立快件運單及電子數據管理制度,定期銷毀快件運單;快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得非法出售或者泄露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若發生此情況,尚不構成犯罪,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浙江省郵政局負責人告訴錢江晚報記者,這份《快遞條例(征求意見稿)》,除了規定了實名制、用戶信息安全等,還提高了一些處罰標準。如野蠻分揀拋扔踩踏等行為,依據新規,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