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網D1Net》6月12日訊
當前,為保障網絡安全,網絡安全立法的呼聲越來越高漲,相比較發達國家,我國網絡安全立法工作滯后很多年,發達國家憑借技術開發應用占優的比較優勢,率先出臺國家信息安全戰略與相關法律。
美國、英國率先制定國家緊急狀態處置機制;為加強基礎數據庫建設,美國建立國家安全數據中心,日本建立防御系統安全中心。與此同時,為規制有害信息,英國、美國、韓國倡導行業自律與協調,限制網絡非法信息上網泛濫,促進應用信息保護。發達國家網絡安全管理規范實現了由政策引導型向法律規制、政策調節、技術規范、管控并用、人才支撐、綜合施策、多措并舉的轉型,呈現出規范化、制度化、體系化、現代化的特征,為發展中國家立法模式建立完善提供了可資借鑒的經驗。
中國網絡安全立法應當借鑒國際的立法經驗,在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相融合、相銜接、相照應的基礎上優化網絡安全法律制度結構,加快實現規范化、制度化、體系化、法律化,建立健全中國特色的網絡安全法律體系。為此,需要從五個方面加以回應:加強關鍵基礎設施網絡脆弱性監測的規制;增強政府與社會協同應對網絡威脅的能力;鼓勵民營企業、社會組織、基層社區參與網絡安全實踐活動;堅持保護隱私,公民自由權利與維護國家利益相統一,把維護國家安全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注重頂層制度設計,制定國家網絡安全中長期戰略規劃,建立健全國家網絡安全體系。加快推進國家網絡安全“五大體系”構建。
我國網絡安全立法的目標、結構及模式選擇
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網絡安全立法需要立足中國國情,借鑒國際經驗,漸進式推進。
第一,開闊網絡安全立法研究視角。綜合運用法學、管理學、信息資源學等多學科的智識資源與研究視角,加強對網絡安全立法的功能、價值取向、基本模式的研究,建立國家網絡安全法律體系基礎理論;既要對國際立法經驗系統梳理,取其精華,去其糟粕,更要對國內網絡安全立法歷史路徑、現實缺陷、發展方向進行總結,提出制度體系的理論與立法框架。
第二,確立網絡安全管理模式。把網絡安全規范管理作為研究的重中之重,注重網絡管理模式的厘清、比較與借鑒,融匯政府主導、政府指導下行業自律與行業主導不同模式的比較優勢,探索國家治理、政府治理、社會治理深度融合銜接的網絡安全管理模式。
第三,明確網絡安全立法重點。堅持“國家安全優先,政府主導與行業自律相結合,保護網絡自由,維護利益平衡,保護個人信息,保障網絡公共秩序”等基本原則,堅持破解“被遺忘的權利”保護的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制度平等難題,實現實體社會權利保護與虛擬社會權利保障的相協調,個人信息權益正當保護與國家利益有效守衛相平衡。要對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系統梳理,研究制定以個人信息保護法為核心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律體系。
第四,選擇網絡安全立法路徑。需要從各方面入手,即:從加強保護入手,夯實基礎;循序漸進,逐步提升;加強政府信息安全相關立法,以點帶面逐步擴大;地方立法與中央立法并行推進。同時,加強立法規劃和設計;突出信息安全立法重點內容;著力建設信息安全智庫;推進重要信息數據共享等。
第五,加強網絡安全國際合作。網絡安全與法治保障是一個世界性新議題。當前亟需開展國際合作,構建國際網絡安全“中國話語體系”,在國際網絡安全立法中注入“中國元素”,共同推進網絡安全國際化、體系化、制度化、法律化。
D1Net評論:
當今的世界,是相互交流溝通的世界,我國網絡安全立法工作即將開展,借鑒國際經驗,可以提高網絡安全立法的科學性,也可以少走很多彎路,當然,從根本上來說,我國網絡安全立法需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進行,加快實現規范化、制度化、體系化、法律化,建立健全中國特色的網絡安全法律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