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出臺的網絡安全審查制度,在對確保國家信息安全形成“制度防火墻”之外,也將為自主品牌的發展注入強大的市場驅動力。然而,要實現全面可控,還需要政府、企業、市場形成合力,使國內相關產業鏈迅速成長起來。
我國即將出臺網絡安全審查制度。保障網絡安全是保障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國家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中使用自主可控的技術與產品,是國際通行做法,也是大勢所趨。實踐證明,自主研發是所有國家維護信息安全最為有效的手段和根本出路。
為了研發和生產出自主可控的IT生態鏈,改變受制于人的局面,我國在“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間,啟動了多項信息領域重大專項和“核高基專項”(核心電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礎軟件產品),在集成電路、關鍵應用主機、基礎軟件領域取得了一系列突破。從目前來看,盡管美國仍占據著全球信息產業的制高點,但中國IT企業在全球信息化浪潮中扮演的角色已越來越重要,和先進國家的技術差距也在不斷縮小甚至趕超。在網絡設備、芯片、互聯網應用這些基礎設施方面,包括華為、浪潮、銳捷等中國企業通過多年的自主創新,日漸發揮出舉足輕重的作用。
即將出臺的網絡安全審查制度,在對確保國家信息安全形成“制度防火墻”之外,也將為自主品牌的發展注入強大的市場驅動力。對自主品牌來說,這一措施能夠有效地幫助自主創新成果的應用,在市場層面形成國產化替代的機遇,幫助我國企業構建持續的創新造血能力。
然而,要實現全面可控,還需要政府、企業、市場形成合力,使國內相關產業鏈迅速成長起來,讓“國產化”將信息安全的“春風”吹到每一個角落。具體來說,則需要多管齊下突破“瓶頸”。
首先是信息安全方面的立法建設,要做到有法可依,有矩可循。在具體項目的網絡和信息系統規劃階段,應對整體技術架構做到自上而下的嚴格把控,從產品、技術、規范、管理等各方面建立系統層級的信息安全策略。應進一步完善信息安全法律法規體系,建立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并通過對信息產品的分類、分級管理,對涉及國家公共安全、經濟運行、社會穩定等領域的產品進口和供應商實行強制性安全審查。
其次,要加強規劃。在戰略必爭的信息化核心裝備領域,應擬定專項的中長期科技攻關規劃,加大研發投入,形成持續競爭能力。在標準方面,則需要有關部門盡快推動信息安全領域的標準化建設和落地,重點適應國內信息化建設發展的安全標準體系建設,并進一步覆蓋目前的移動互聯網、云計算領域。
與此同時,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示范和帶動作用。要推動關鍵信息系統、政府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系統建設的國產化平臺示范工作,選擇若干應用領域,由國家政策與資金支持,搭建國產軟硬件示范平臺,通過應用示范效應,帶動國產信息化裝備的推廣應用。鼓勵和支持信息系統承建單位使用國產裝備,設立成果推廣使用專項,對用戶采用國產裝備產生的系統遷移等費用予以補貼;對因業務系統采用國產裝備必需的新系統開發、移植產生的新增項目開發,給予科研立項和科研經費的支持;對示范平臺承建、首例規模使用單位,予以成果推廣應用獎勵等。
此外,還要構建國內廠商的國產化產業聯盟,要支持產業聯盟通過協同創新,進行共性技術的研究,建設系統整體解決方案應用生態環境,共同形成國產化替代方案,打造具有競爭力的產業鏈。現代的信息科技競爭已經不是單一產品和技術的競爭,而是涉及產業鏈和生態系統的競爭,因此單一企業難以完成這一任務,必須要聯合起來,形成國產化的整體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