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8日,甘肅省旅游局印發《關于促進智慧旅游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搶抓“互聯網+”和“旅游+”新時代的重要機遇,以高新信息技術為基礎,以游客互動體驗為核心,以系統化整合旅游信息化平臺和旅游信息資源為手段,以構建智慧旅游服務、營銷、管理三大體系為主要途徑,不斷加強和改進智慧旅游建設。以下是文件具體內容:
甘肅省旅游局關于促進智慧旅游發展的實施意見
甘旅辦發〔2015〕208號
各市(州)旅游局,蘭州新區教科文局,敦煌市旅游局:
智慧旅游是以游客互動體驗為中心,通過現代信息技術和旅游服務、旅游營銷、旅游管理的融合,使旅游信息化平臺和旅游信息資源得到系統化整合和深度開發應用,并服務于公眾、企業和政府的旅游信息化的新階段。為了全面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意見》、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旅游投資和消費的實施意見》和國家旅游局《關于促進智慧旅游發展的指導意見》、《關于實施“旅游+互聯網”行動計劃的通知》等精神,促進全省智慧旅游快速發展,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圍繞實現我省由旅游資源大省向旅游產業強省轉型升級的目標和全省旅游業改革發展“12356”目標體系,搶抓“互聯網+”和“旅游+”新時代的重要機遇,以高新信息技術為基礎,以游客互動體驗為核心,以系統化整合旅游信息化平臺和旅游信息資源為手段,以構建智慧旅游服務、營銷、管理三大體系為主要途徑,不斷加強和改進智慧旅游建設,推動傳統旅游消費方式向現代旅游消費方式轉變,傳統旅游管理方式向現代管理方式轉變,傳統營銷模式向現代營銷模式轉變,傳統旅游企業向現代旅游企業轉變,加快把旅游業培育壯大成為我省高信息含量和知識密集型的國民經濟戰略性支柱產業和人民群眾更加滿意的現代服務業。
(二)基本原則。
政府引導,市場主體。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履行好各級旅游部門在智慧旅游規劃指導、政策標準、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等方面的職責;遵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充分發揮市場主體在旅游信息化平臺建設和旅游信息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游客為本,消費引領。踐行“游客為本、服務至誠”的旅游行業核心價值觀,以服務游客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增強游客的互動體驗性;發揮旅游消費引領作用,不斷增加智慧旅游產品和服務供給,形成智慧旅游供給與需求相匹配的新結構。
統籌規劃,互聯互通。著眼于全省旅游業發展的整體和長遠需要,加強頂層設計和基層實踐,整合利用各種信息平臺和旅游資源,防止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著力加強旅游信息平臺互聯互通和旅游信息資源共享,有效規避信息孤島化、碎片化。
創新發展,安全有序。落實國家創新驅動戰略和“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行動計劃,把智慧旅游作為旅游產業創新升級的突破口,推動旅游產業發展模式創新和變革;增強安全意識,強化安全管理和風險防范,保障網絡信息安全有序發展,營造公平競爭的良好環境。
(三)發展目標。
到2017年,我省智慧旅游發展的基礎得到全面夯實;建成若干智慧旅游城市和一批智慧旅游景區、鄉村和企業;建成全省統一的智慧旅游公共服務平臺;智慧旅游成為全省旅游產品創新和業態創新的重要動力;在線旅游投資占全省旅游直接投資的5%,在線旅游消費支出占全省旅游消費支出的7%。
到2020年,全省3A級及以上旅游景區和三星級及以上旅游飯店實現免費無線網絡全覆蓋;8座中國優秀旅游城市和一批旅游專業村建成智慧城市和智慧旅游鄉村,4A級及以上旅游景區和一批智慧企業建成智慧旅游景區和企業;培育壯大若干在全國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力的智慧旅游服務企業;智慧旅游成為全省旅游產業創新發展升級的主要動力和重要支撐,形成網絡化、智能化、協同化的全省智慧旅游體系;在線旅游投資占全省旅游直接投資的10%,在線旅游消費支出占全省旅游消費支出的15%。
二、主要任務
(四)加強智慧旅游基礎建設。與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動等電信運營商開展戰略合作,加快推進機場、車站、碼頭、旅游大巴、游船、景區景點、賓館飯店、主要鄉村旅游點等旅游區域及重點旅游線路的無線網絡、3G/4G等基礎設施建設。在機場、車站、城市主入口等交通樞紐、商業中心和游客集中場所設置旅游服務咨詢中心,免費為游客提供與食宿、交通、游覽、安全相關的各類信息。到2020年,全省所有旅游區域及重點旅游線路的游客集中區域、環境敏感區域、旅游危險設施和地帶,實現視頻監控、人流監控、位置監控、環境監測等設施的合理布局。(省局培訓考試中心牽頭,信息中心配合)
(五)完善旅游行業“兩微一網”。鼓勵各級旅游部門和旅游企業開通微信、微博等社會化媒體,組建全省旅游行業微信、微博等社會化媒體矩陣,建立專兼職信息員隊伍,促進旅游行業“兩微一網”融合發展。完善旅游網站信息內容建設保障機制,制定全省旅游網站建設規范和指標測評體系,發揮旅游網站的互動交流作用,及時、準確、真實地公開旅游信息。推進旅游網站集約化建設,鼓勵縣(市、區)旅游部門和旅游企業利用縣級黨政機關網站和旅游網站建立旅游網頁,支持旅游企事業單位網站轉化為旅游行業網站。落實《旅行社產品第三方網絡交易平臺經營和服務要求》行業標準,規范旅行社網站和經營旅行社業務網站的經營和服務行為。(省局培訓考試中心牽頭,信息中心配合)
(六)完善智慧旅游服務體系。全面對接國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好集旅游公共資訊、宣傳推廣、電子商務、市場監管、數據集成等于一體的甘肅智慧旅游公共服務平臺。在機場、車站、碼頭、賓館飯店、景區景點、旅游購物店、游客集散中心等主要場所提供個人計算機(PC)、平板、觸控屏幕、緊急求救(SOS)電話等旅游信息互動終端,使游客更方便的接入和使用互聯網信息服務和在線互動。在主要旅游區域及重點旅游線路設置二維碼標識,幫助游客自助獲取旅游景點、自駕游線路、加油站、休息區、停車場及周邊旅游相關信息。大力開發運用基于手機應用的景區電子導游、虛擬旅游和電子地圖等旅游應用軟件,提供無縫化、即時化、精確化、互動化的旅游信息服務。(省局培訓考試中心牽頭,信息中心配合)
(七)創新旅游網絡營銷模式。各級旅游部門、景區景點、鄉村旅游點要與電信運營商和搜索引擎開展合作,挖掘分析游客消費行為大數據,優化和創新旅游營銷的渠道、方法和技術,全面提升旅游營銷的效率和效果。加強與綜合性門戶網站、旅游資訊網站、旅游社區網站、旅游預訂網站及搜索引擎的合作,支持市場主體建設運營各級旅游資訊網,加大旅游標志性產品和服務的網絡宣傳營銷力度,進一步強化“精品絲路、絢麗甘肅”旅游整體形象,擴大旅游目的地和旅游企業品牌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在旅游網站、微博、微信等自有平臺上持續開展旅游網絡宣傳營銷,策劃舉辦線上線下結合的主題旅游活動,培育黏性客戶,提升精準營銷能力,激發市場消費需求。建立廣播、電視、報紙、多媒體等傳統渠道和移動互聯網、微博、微信等新媒體相結合的旅游目的地全媒體宣傳營銷機制,對旅游網絡宣傳營銷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省局培訓考試中心牽頭,信息中心配合)
(八)大力發展旅游電子商務。加快旅游電子商務平臺建設,支持旅游企事業單位在省內外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在線旅行社(OTA)、旅游產品第三方交易平臺開設旅游網絡旗艦店、旅游專賣店,支持企業建設具有旅游特色的電子商務自營平臺,鼓勵各級旅游網站、旅游企業網站開展在線預訂和旅游電子商務服務,不斷擴大旅游產品的網絡營銷規模。不斷壯大旅游電子商務經營主體,支持龍頭旅游企業網站升級為全省旅游行業電商平臺,鼓勵全國知名電子商務平臺和智慧旅游服務企業在甘肅設立分公司或總代理,引導大中專畢業生、旅游從業人員等開辦旅游網店,支持旅游企業和旅游鄉村農副土特產品開展網絡營銷,鼓勵旅游餐飲、農家樂、各類旅游服務商家加入網絡團購業務,推動旅游電子商務服務企業集約化發展、規模化經營。(省局培訓考試中心牽頭,信息中心配合)
(九)提高智慧旅游管理水平。加強游客流量實時監測和游客消費行為統計分析,通過與公安、交通、工商、質監、安監等部門形成信息共享和協作聯動,對景區景點和主要旅游區域游客數量進行實時監控和容量預警,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預警和信息發布系統,積極運用互聯網開展旅游應急救援,做到事前預測預警、事中引導分流、事后應急服務。強化對旅游服務質量監督管理和旅游品質保障,加大“全國旅游團隊服務管理系統”推動應用力度,完善旅游誠信管理、旅游信息電子認證、旅游電子合同、旅游互動評價、旅游產品價格報備、旅游廣告監測管理、旅游行政執法、文明旅游引導等平臺,不斷提升運用旅游大數據加強對旅游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的能力,實現旅游行業管理從傳統的被動處理、事后管理向過程管理和實時管理的轉變。(省局培訓考試中心牽頭,信息中心配合)
(十)推進智慧旅游城市和鄉村建設。堅持“政府主導、部門協同、企業參與、市場運作”的建設原則,把智慧旅游城市和鄉村建設納入智慧城市建設和智慧旅游發展之中,建立起多方面協同建設和管理的工作機制。要以改善旅游發展環境、提高旅游服務質量、增強智慧旅游功能與基礎設施配套為導向,突出區域的旅游特色和與旅游功能的協調性、統一性,積極支持社會資本和企業參與智慧旅游城市和鄉村建設,運用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全面提升旅游城市和旅游鄉村的智慧旅游服務、營銷、管理水平,不斷提高游客的滿意程度。到2017年,敦煌市、蘭州市率先建成智慧旅游城市。到2020年,全省8座中國優秀旅游城市建成智慧城市,全省主要旅游專業村建成智慧旅游鄉村。(省局培訓考試中心牽頭,信息中心配合)
(十一)加快智慧旅游企業建設。強化旅游景區和旅游飯店、旅行社等旅游企業的主體地位,鼓勵各類旅游企業提供線上線下有機結合的旅游產品和服務,通過新技術手段不斷提升服務品質和服務水平。從2016年起,全面啟動智慧旅游景區和旅游飯店、旅行社等智慧旅游企業創建工作。到2017年,平涼崆峒山、敦煌鳴沙山·月牙泉率先建成智慧旅游景區。到2018年,全省所有5A級景區建成智慧旅游景區。到2020年,全省4A級及以上旅游景區和四星級及以上飯店、主要旅行社等旅游企業建成智慧旅游景區和智慧旅游企業,全省所有3A級及以上景區實現免費無線網絡(Wifi)、智能導游、電子講解、在線預訂、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蓋。支持省內智慧旅游服務企業通過參股并購、聯合經營、設立分支機構等方式“走出去”發展,扶持培育若干具有全國影響力的智慧旅游龍頭企業做大做強。(省局培訓考試中心牽頭,信息中心配合)
(十二)加快產業創新融合發展。鼓勵各類創新主體充分利用智慧旅游及互聯網,開展以旅游需求為導向的在線旅游創業創新,支持旅游創新平臺、創客空間、創新基地等旅游新型眾創空間發展。創新發展在線旅游購物和餐飲服務平臺,積極推廣“線上下單、線下購物”的在線旅游購物模式和手機餐廳服務模式,規范發展在線旅游租車和在線度假租賃等新業態,推動智慧旅游的跨界融合。推廣敦煌莫高窟數字展示中心模式,鼓勵市州、重點旅游縣(區、市)及景區景點建設數字游客中心,運用數字、網絡動漫、影視傳媒、網絡游戲、網絡文學等互動體驗技術,將旅游產品虛擬實景再現出來,提升旅游文化資源和旅游主題活動的生動性和展現力。(省局培訓考試中心牽頭,信息中心配合)
(十三)推進旅游數據開放共享。推動部門和企業間的數據共享,加快改變旅游信息數據逐級上報的傳統模式,鼓勵互聯網企業、在線旅行社(OTA)企業與旅游及相關部門之間采取數據互換的方式進行共享,鼓勵旅游企業、航空公司、相關企業的數據實時共享,鼓勵景區景點將視頻監控數據與國家和甘肅智慧旅游公共服務平臺實現共享。各級旅游部門要加大旅游“大數據”和云計算服務的政府采購力度,開放有關旅游行業發展數據,建立旅游信息基礎數據開放平臺,完善準確及時、高效可信的旅游信息采集渠道和更新管理機制,實現旅游信息基礎數據免費開放,并接受游客、企業和有關方面對服務質量的信息反饋。(省局培訓考試中心牽頭,信息中心配合)
三、保障措施
(十四)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旅游部門要把智慧旅游作為全面提高旅游公共服務水平、提升旅游業現代化和信息化程度、促進旅游業轉型升級的重要抓手,進一步加強對智慧旅游發展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省旅游局成立全省智慧旅游建設領導小組,負責全省智慧旅游建設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和監督實施。市州旅游部門要結合實際建立智慧旅游建設推進領導機構,明確智慧旅游建設推進工作的科(處)室和職責,組織開展本地區智慧旅游項目建設、技術應用和推廣。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立智慧旅游產業園區、“旅游+互聯網”創業園區及智慧旅游協同創新中心、產業孵化中心、公共服務運營中心、人才服務中心。(省局培訓考試中心牽頭,信息中心配合)
(十五)科學編制規劃。各級旅游部門要根據實際需要加快制定智慧旅游發展和智慧旅游鄉村規劃或行動計劃、年度計劃和工作方案,4A級及以上旅游景區和四星級及以上飯店、主要旅行社等旅游企業要根據實際需要編制智慧旅游建設行動計劃、年度計劃和工作方案,智慧旅游相關規劃與旅游業發展規劃、智慧城市建設規劃、景區景點建設性規劃等做到有機銜接。市州和4A級及以上旅游景區組織編制的智慧旅游發展規劃或行動計劃,要報省旅游局組織專家評審并批準實施。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市州和4A級及以上旅游景區智慧旅游發展規劃或行動計劃編制工作。(省局培訓考試中心牽頭,信息中心配合)
(十六)加大資金投入。各級旅游部門要加大對智慧旅游及旅游信息化的持續性投入力度,每年從旅游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專門經費用于公益性智慧旅游服務項目建設、重點示范項目資金補助。積極引導各類投資主體和社會資本多方面投入智慧旅游發展,鼓勵通信運營商、電子商務機構、專業服務商、高校和科研機構通過技術輸出、資金投入、服務外包、資源共享等方式參與智慧旅游建設。積極拓寬融資渠道,支持龍頭企業設立智慧旅游產業投資基金,探索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建設—經營—轉讓(BOT)、建設—擁有—經營(BOO)、四眾(眾創、眾包、眾扶、眾籌)等模式推進智慧旅游建設。(省局培訓考試中心牽頭,信息中心配合)
(十七)強化隊伍建設。鼓勵民營資本投入智慧旅游職業教育領域,加強與高等院校的合作,優化智慧旅游及旅游信息化相關專業設置,積極開展智慧旅游專業培訓和在職教育,鼓勵開展多樣化的智慧旅游交流活動,推動建立以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大學為人才培養基地、科研機構為技術創新主要場所的智慧旅游人才培養體系。鼓勵各級旅游部門參加“中國互聯網+旅游目的地聯盟”,建立由旅游部門、旅游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組成的全省智慧旅游產業聯盟,在智慧旅游規劃、評審、監督、科研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持,每年舉辦一次智慧旅游推進大會暨智慧旅游培訓會議。(省局培訓考試中心牽頭,信息中心配合)
(十八)開展示范評估。落實智慧旅游城市、景區、鄉村和企業行業標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及旅游企業先行編制智慧旅游相關標準并開展智慧旅游示范項目建設,推進敦煌、蘭州和平涼崆峒山、敦煌鳴沙山·月牙泉開展全省智慧旅游城市和景區試點工作。積極引入第三方評價機制,對財政資金支持的重點智慧旅游項目和成果進行投入、產出、綜合效益、推廣價值等方面的綜合評估,在綜合評估基礎上不斷加以提升改進。建立健全智慧旅游發展考核機制,對全省示范項目在政策和資金上給予一定的傾斜和支持,對在智慧旅游建設、運營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省局培訓考試中心牽頭,信息中心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