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人們對藥師的印象都一直停留在“抓藥”,相對于醫師在醫療機構的中流砥柱地位,藥師往往被認為只是一個搭配崗位。但是科學來講,藥師和醫師同等重要,甚至藥師還為醫師起著把關作用。
而隨著我國在藥師方面的逐步改革,這種不公平的印象和定位將會發生改變。
一、執業藥師可以評定職稱了
2018年8月22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發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征求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兩個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規定》第三十一條明確,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的人員,符合職稱評審相應條件(包括資歷和論文要求等)的,視為具備主管藥師或主管中藥師專業技術職稱資格,所在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聘任為主管藥師或主管中藥師專業技術職務。
執業藥師之前在評定職稱方面是比較模糊的,與藥師相比,執業藥師相對比較雞肋。而等到這次《規定》的正式文件下來后,執業藥師可以與藥師一樣參與職稱評定,以后無論是在待遇還是職業前景方面,都會有更大的提升空間。
二、藥師成為處方審核工作的“把關人”
2018年7月10日,國家衛健委官網發布《關于印發醫療機構處方審核規范的通知》,明確提出,藥師應當對處方各項內容進行逐一審核。
經藥師審核后,認為存在用藥不適宜時,應當告知處方醫師,建議其修改或者重新開具處方;藥師發現不合理用藥,處方醫師不同意修改時,藥師應當作好記錄并納入處方點評;藥師發現嚴重不合理用藥或者用藥錯誤時,應當拒絕調配,及時告知處方醫師并記錄,按照有關規定報告。
所以,藥師成為醫師處方的“把關者”,有權點評處方或者拒絕調配藥品,這既充分發揮了藥師的專業性和重要性,也在更大程度上保障了用藥安全。
三、藥師可坐診、開處方,可收取一定費用
前陣子廣東省的一份文件引起了醫藥圈不少人的注意。廣東省藥學會發布《藥學門診試行標準》的通知,明確規定在符合條件的前提下,允許開設藥學門診并建議授予藥學門診藥師部分處方權限。
要求藥師每周設有固定的出診時間,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應配備藥師工作站,為患者建檔管理。
另外指出合理收費是專業技術服務行業良性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為保證藥學服務工作的可持續發展,要求各醫療單位應開設收費藥學門診,或先開設免費藥學門診最終實現收費。
所以,在廣東,藥師就可以坐診、開處方,并且可以收取一定的服務費了。這對于基層醫療市場來說是一個不小的變革,而隨著藥師與醫師權利的交叉點的不斷重合,基層醫師的危機意識也應該加強了,如何在藥師參與慢病管理等情況下保證自己的診療市場不被壓縮,是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四、藥師有望多點執業了
隨著醫師執業的不斷落地,藥師多點執業也提上了日程。
近日,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確提到:加強零售藥店藥師培訓,探索藥師多機構執業備案。
這說明,藥師可以在幾家不同藥店備案執業了。雖然文件的要求還停留在探索階段,未詳細說明需具備什么資格和條件才能多點執業,但這個指令一出,藥師多點執業早晚都會鋪展開來,并且相比醫師多點執業,藥師多點執業的阻力應該相對小一點,藥師的地位和價值以及收益都將隨之提升。
五、家庭藥師被納入家庭醫生團隊
對于居民來說,家庭醫生并不陌生,但家庭藥師就少有耳聞了。家庭藥師是指向患者提供藥物治療管理為主居家藥學服務的臨床藥師,包括幫助患者正確服藥、追蹤藥物治療效果以及上門指導合理用藥等。
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在2017年率先發文正式實施家庭藥師制度,成為全國首個推廣家庭藥師的地區,浙江寧波則把家庭藥師納入家庭醫生團隊之中。
2018年5月,寧波市段塘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率先將5位具有中級職稱以上的基層藥師納入家庭醫生的團隊之中。
該中心主任王雪芬介紹:“常見的家庭醫生團隊都是由醫生和護士組成,但在臨床時我們發現不少患者服藥不太關注服藥時間及飲食的影響,或是忽視醫生開醫囑時用藥劑量的調整以及藥物之間的相互作用等,因此我們認為藥師加入家庭醫生團隊十分必要。”
家庭醫生團隊負責著基層首診和慢病管理等工作,隨著家庭醫生團隊專業性的不斷加強,藥師加入是必不可少的,加入家庭醫生團隊的家庭藥師,或許可以成為一種新興職業發展起來。
不僅如此,國家也即將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師法》,從已經發布的《藥師法》草案中我們可以感受到,隨著《藥師法》的出臺,藥師所擁有的執業權利將得到進一步保障和完善,其社會地位也將逐步提高。
總之,隨著中央到地方對于藥師重視程度的不斷加強,藥師不再充當醫師的輔助角色,而是雙方協同互補。進一步保證患者能科學和規范用藥,藥師的地位和權利得到提升,“重醫輕藥”的傳統觀念將被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