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發改委11月29日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中央網信辦秘書局、國家標準委辦公室聯合發布關于組織開展新型智慧城市評價工作務實推動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快速發展的通知,擬開展2016年新型智慧城市評價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方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設中更加注重建設效能,讓社會公眾和企業能夠切實感受到智慧城市建設帶來的便利。
對于評價標準,包括客觀指標、主觀指標、自選指標三部分。客觀指標重點對城市發展現狀、發展空間、發展特色進行評價,包括7個一級指標。其中,惠民服務、精準治理、生態宜居3個成效類指標,旨在客觀反映智慧城市建設實效;智能設施、信息資源、網絡安全、改革創新4個引導性指標,旨在發現極具發展潛力的城市。主觀指標指“市民體驗問卷”,旨在引導評價工作注重公眾滿意度和社會參與。自選指標指各地方參照客觀指標自行制定的指標,旨在反映本地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