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信息化的蓬勃發展,大數據、物聯網、云計算和移動互聯網正在對中國城市轉型發展起到全方位的推動作用。在智慧城市理論研究和實踐應用的合力推動下,國家和區域支持智慧城市建設的政策先后制定并陸續出臺實施,初步呈現出結構化、框架式形態,有力地推動著智慧城市的建設和發展。但同時也要看到,我國智慧城市建設還剛剛起步,政策措施遠未完備。雖然地方實踐創新取得很大成績,但在標準化、系統化等方面還沒有形成實質性突破,智慧城市建設對市民的受益面存在很大的不平衡,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影響的能量遠遠沒有釋放出來。
政策形成的時間節點
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實施是一個系統工程。由于智慧城市的初創性和復雜性,我國政府的政策尚未形成完整的體系,但框架和理路已清晰呈現,即從理性層面切入,以問題為導向,梳理宏觀性政策;接著向中觀層面過渡,分析供給面、需求面和環境面,突出部門管理的方法性政策;再到微觀層面政策實施,地方政府、城市管理職責權力的過程性政策研究。
黨的十七大特別是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順應時代潮流,制定了一系列與智慧城市相關的信息化戰略和制度,為智慧城市建設指明方向、掃除障礙。2010年前后是國家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高度對信息化建設進行新一輪布局的時期,戰略規劃中對信息化與工業化、新型城鎮化融合、信息化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對包括智慧城市在內的各個領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2013年至2014年是國家層面初步形成智慧城市發展戰略的時期,直接催生了信息技術在城市中資源配置的優化和集成的管理模式,智慧城市戰略性政策正式形成。智慧城市的實踐熱度迅速上升,很多地方的智慧城市應運而生。2014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明確“推進智慧城市建設”。這是我國第一次將智慧城市納入最高級別的戰略規劃,“智慧城市”建設正式成為國家行為。這個文件的標志性意義在于,全面詮釋了政府對信息化和社會發展之間關系的最新理解,全面指出了智慧城市的理論研究和實踐發展方向,全面描繪了整合跨界信息技術應用對中國城市建設和發展的未來愿景。在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李克強總理首次提出將“互聯網+”行動與發展“智慧城市”聯合實施的思路,創新城市生態,完善城市的管理和運行功能,實現更好的公共服務,讓人們的生活更優質、出行更便捷、環境更宜居。頂層設計和戰略構想等一系列政策的相繼出臺,標志著我國以智慧城市推進國家和城市治理現代化的發展戰略正在形成合力,國家層面的政策框架和實踐方向已經基本明確,將對各級政府智慧城市建設帶來巨大政策紅利和實踐創新良好契機。
政策執行中的層次建構
執行層面要有效地實施宏觀政策,需要有部門政策的具體規范,需要政府、專業機構、企業、社會公眾的廣泛參與,需要通過國家試點、部門規范、專業評估和社群活動的層次化結構展開。
從2011年開始,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分別組織地方開展了智慧城市建設試點。2012年2月,住建部宣布北京市東城區等193個城市及區鎮為創建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單位,制定了《國家智慧城市試點暫行管理辦法》。科技部、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確定了大連等20個城市開展“智慧城市”技術和標準試點示范工作。國家發改委從“信息惠民”角度確定深圳等80個城市為國家試點城市。
2014年8月國家發改委等八部委印發《關于促進智慧城市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第一次以國家多部門聯合政策的形式為智慧城市下了定義——智慧城市是運用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空間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術,促進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和服務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作為一項新生事物,智慧城市的理論研究和實踐積累都需要加強,但最急需的是擬定評估標準,并在實踐中持續創新、不斷修正。由于我國智慧城市建設總體處于起步階段,各地城市的發展理念、發展環境、發展水平綜合技術實力不同,我國在推進智慧城市標準化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努力。2013年,住建部制定了國家智慧城市建設的評估指標體系,為智慧城市試點和推進建設提供比對。2014年1月,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國家發改委等8個部門成立了“國家智慧城市標準化協調推進組、總體組和專家組”,同年10月,國家發改委聯合科技部等25個部門成立了“促進智慧城市健康發展部際協調工作組”。此外,工信部于2014年發布《中國國際智慧城市發展藍皮書(2013)》,介紹了全球智慧城市優秀典范的成功經驗,并針對我國智慧城市發展現狀及存在問題提出對策建議。
近年來,智慧城市領域的社會組織迅速發展,活躍度很高。中國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智慧城市發展聯盟、中國智慧城市建設研究會、中國智慧城市產業聯盟、中國智慧城市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等紛紛成立,論壇、研討會、展覽會等多種形式的活動頻繁舉辦。“2015中國智慧城市國際博覽會”展示了智慧城市建設和百姓智慧生活方面取得的突出成就、重大科研成果和相關技術產品。“智慧城市委員會”以行業和領域中有代表性的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為主體,進行智慧城市相關領域的研究、開發、生產和服務,綜合提升城市推動跨界融合、共享發展的智慧產業創新能力和城市核心競爭能力。
微觀措施與行動計劃
為貫徹中央和有關部門對智慧城市建設的部署,回應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各地政府相繼制定推進智慧城市建設的具體政策和行動方案。北京等多地均以《智慧城市行動綱要》的形式實施,內容包括智慧城市建設的指導思想、原則措施、行動計劃等。如北京提出圍繞“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的戰略任務和建設中國特色世界城市的目標,以建設國際活動聚集之都、世界高端企業總部聚集之都、世界高端人才聚集之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之都、和諧宜居之都為著力點,緊緊抓住新一代信息技術發展機遇,全力建設人人享有信息化成果的智慧城市,以普及城市運行、市民生活、企業運營和政府服務等領域的智慧應用為突破點,通過政府引導、多方參與的方式,全面提升經濟社會信息化應用水平。
各地的政策和行動計劃一般包括:城市智能運行行動計劃、市民數字生活行動計劃、企業網絡運營行動計劃、政府整合服務行動計劃、信息基礎設施提升行動計劃、智慧共用平臺建設行動計劃、應用與產業對接行動計劃、發展環境改善行動計劃等,再結合本地人文特色,以避免“千城一面”的創建模式。
日趨多元的實踐特色
近年來,全球城市競爭日趨激烈,為爭奪主動權,城市需要持續不斷地提出發展“亮點”,智慧城市建設更是呈現這樣的特點。從信息化應用角度看,我國智慧城市建設主要可以分為三類:一是以信息基礎設施先導的建設模式,如成都、上海、重慶、南京、揚州等;二是以智能產業驅動的建設模式,如天津、杭州、廣州、西安、無錫等;三是以發展城市智能服務為突破口的建設模式,如北京、沈陽、武漢、寧波、深圳等。從建設動力看,可以分為政府為主推動型、市場為主推動型和政府市場共同推動型三種發展模式。
從綜合發展的角度看,我國各地智慧城市建設有以下創新實踐特色:關注民生需求,提升公共服務水平;打造公共平臺,提高社會治理能力;加強規劃建設,促進土地集約利用;注重發展質量,保護生態環境;推進產業升級,產城融合發展;創新體制機制,優化資源配置。
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智慧城市的系列政策導向,將深刻推動“互聯網+”和大數據等信息通信技術高度融合發展作為智慧城市在城市創新背景下歷史跨越式發展的選擇。各地積極的創新實踐,也將使智慧城市建設的效用和影響不斷擴大。可以認為,我國對于智慧城市的定義和設計規劃,已經遠超IBM在2008年提出的“智慧城市”的內涵,也與歐美國外的理論和實踐有著很大的區別,是在一種更廣義上的可持續發展理念的實現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