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智慧城市暨社會服務管理信息化建設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為推動我市智慧城市及社會服務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強化目標管理,經研究決定,建立市智慧城市及社會服務管理信息化建設推進工作機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建立專題會議制度。每年分別提請市委、市政府安排一次專題會議,聽取市智慧城市及社會服務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匯報,就全市智慧城市及社會服務管理信息化建設作出總體部署;根據需要定期召開全市智慧城市暨社會服務管理信息化建設領導小組組長會議,分別聽取各有關部門工作匯報,研究制定加快推進全市智慧城市及社會服務管理信息化建設的工作意見和方案。
二、建立信息報送制度。市智慧城市暨社會服務管理信息化建設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在每季度首月5日前,將上季度主要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重點項目建設情況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報送市信息辦。
三、建立形勢分析制度。市信息辦每季度或根據工作需要,組織召開市智慧城市及社會服務管理信息化建設形勢分析會,及時研究協調重點項目實施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提出解決方案。
四、建立項目通報制度。實行項目季度通報制度,對項目建設情況實行掛圖推進,加大項目實施階段時間節點任務完成的督查力度,每季度通報重點項目建設情況。
五、完善目標管理考獎制度。制定年度建設目標管理考核工作方案,市信息辦將年度考核分值報市目標辦, 市目標辦折合成相應權重分值,納入市黨政機關重點工作目標考核;市信息辦根據綜合考核得分排序,推薦評選先進單位(集體)和個人,報市智慧城市暨社會服務管理信息化建設領導小組審定。對考核先進的單位,由市委市政府予以通報表彰;對考核落后或存在嚴重問題的單位,由市委市政府予以通報批評,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