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是城鎮化、工業化和信息化的深度融合,它以互聯網、物聯網、電信網、廣電網、無線寬帶網等網絡組合為基礎,實現數據共享和信息處理,并將信息快速反饋到利益相關主體,從而以更加精細和動態的方式管理生產和生活,提高公共服務供給效率,實現城市運行的智慧狀態。智慧技術高度集成、智慧產業高端發展、智慧服務高效便民是智慧城市的主要發展特征。我們要看到,一方面智慧城市是當今世界城市發展的前沿趨勢,美國、歐洲、韓國、新加坡等發達國家和地區都開展了許多嘗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另一方面如何從國情出發,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地建設中國特色的智慧城市,也需要我們不斷探索。
當前,打造智慧型城市,提升城市產業結構、運營管理水平,營造良好的生活和投資環境,是我國新型城鎮化的重要發展方向。目前,我國有近200個城市提出了建設智慧城市的目標,北京、上海、廣州、杭州、武漢等城市已經開始前期的智慧城市建設。要看到,我國智慧城市建設尚處于起步階段,已經取得了一些有益的經驗,但也面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是一些城市沒有進行科學的統籌規劃,缺乏長遠的制度保障和可持續性。智慧城市規劃是在傳統城市規劃中融入信息技術,充分考慮新的信息技術的出現對傳統的運作方式所帶來的改變,并體現在規劃中。智慧城市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應在規劃階段就明確演進路徑與建設步驟,同時應明確所需的配套與保障機制。目前,我國關于智慧城市建設的專門性規劃尚未出臺,現有規劃主要對物聯網、云計算等相關智慧技術的發展和應用方向作出了原則性和綱領性指導。
二是“信息孤島”現象存在,信息開放程度亟待提高。城市各部門在長期的信息化應用中雖積累了海量的數據和信息,但因為各系統獨立建設、條塊分割,缺乏開放和共享機制,導致“信息孤島”現象普遍存在,信息難以產生價值。
三是我國信息安全的規范和標準明顯滯后。推進智慧城市建設既需要頂層設計,提前規劃布局,制定標準,也需要從各城市的探索中總結經驗,根據城市發展的戰略需求,在一些領域實現重點突破,提升城市功能品質。應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進行科學的統籌規劃。智慧城市建設應科學規劃、穩步推進、注重績效。要進一步明確智慧城市建設的方向和若干具體領域,引導共性技術研發,支持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新興智慧產業的發展。同時,要完善智慧城市建設的相關標準,包括明確市政基礎設施和傳感器等智能設備的接口標準,制定數據搜集、傳輸、存儲和使用規范,增強系統的通用性和可擴展性。地方政府要因地制宜,以民生為本,根據本地特色選擇智慧城市建設的重點領域,探索政企合作的有效方式,創新投融資模式,引導多元資本投入智慧城市建設,同時要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并借助研究機構和企業的力量,加強頂層設計、系統設計、構架設計,努力建設集約投入、高效運轉的智慧城市。
二是在強化信息安全措施的基礎上加強信息資源的整合與共享。在智慧城市應用過程中,應明確信息開放和共享的邊界,構建智慧城市的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對于有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信息,要制定嚴格的保密標準,嚴防泄露。應加強相關的法律法規建設,規范信息利用行為。
三是發展以人為本的“智慧民生服務”。“以人為本”是智慧城市建設的核心理念,其內涵是以城市生態系統中的“人”為焦點,最大限度地為城市中的“人”提供醫、食、住、行、游、教等方面全面細致的“智慧民生服務”,使城市居民享受到安全、高效、便捷、綠色的城市生活。智慧民生服務包括智慧交通、智慧醫療、智慧家居、智慧社區、智慧旅游、智慧商務等應用系統的建設,比如發展基于電子病歷的智能健康服務系統、遠程關愛系統;發展未來教室、在線學習,促進優質數字化教育資源共建共享。從投資和運營模式來看,智慧民生服務可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企業主動發現和滿足消費者需求,不需要動用政府公共資源,此類智慧民生服務主要是市場行為,政府不宜進行直接干預;一種是由政府主導或政企合作,通過智慧手段提升公共部門提供公共服務的質量。對此類智慧民生服務,政府要積極探索適宜的建設和運營模式,在提供必要的資金和政策支持的同時大力吸引社會投資。
四是以智慧城市建設帶動經濟增長和產業升級。智慧城市建設將促進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先進制造業、智慧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是促進城市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契機。面對日益嚴峻的資源環境約束,國內城市可基于新一代信息技術的研發應用,推進信息技術與第一、第二、第三產業的融合發展,引導企業將云計算等技術應用到信息化服務平臺建設,將物聯網技術應用到物流管理、生產過程控制、生產設備監控、產品質量溯源、工業企業節能減排和安全生產等領域,加快提升經濟發展的智能化水平,打造智慧城市產業鏈,促進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有效帶動我國經濟增長和產業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