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漢能碳最新公告,一周之內,李河君兩次減持漢能碳資產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漢能碳”),持股比例下降了8%。而公告中并未提及減持的價格和減持目的。
資料顯示,漢能碳是一家專業的碳資產綜合管理服務商,自2005年始主要從事國內外碳資產的綜合開發、運營和管理,2015年1月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并公開轉讓。
漢能碳的原控股股東、第一大股東為漢能(北京)減排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漢能碳39.22%股份;漢能碳的原實際控制人為李河君,直接持有漢能碳28.10%股份,并通過漢能(北京)減排科技有限公司間接控制公司39.22%的股份,合計控制公司67.32%的股份。
今年10月,漢能碳發布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變動公告:10月23日,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變更為王正華女士。
彼時,王正華受讓被收購方漢能(北京)減排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清能眾和投資中心(有限合伙)、王勇持有的漢能碳合計728萬股股份。股份轉讓完成后,王正華直接持有漢能碳47.58%的股份,成為漢能碳的第一大股東,該持股比例雖不足50%,但第二大股東李河君直接持股430萬股,持股比例28.10%,沒有間接持股情況,并且不參與漢能碳的經營管理,而其他股東股權較為分散,收購人享有的表決權已經足以對公司董事會、股東會決議產生重大影響,因此王正華成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12月6日,李河君通過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協議轉讓的方式減持該公司流通股48萬股,其持有股份比例由28.10%變更為24.97%。12月11日他又通過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協議轉讓的方式減持公司流通股76萬股,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4.97%變更為20.00%。
漢能碳稱,權益變動系根據股東意愿自愿交易,并通過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進行轉讓的行為,雙方以協議轉讓方式交易。但公告中并未提及減持的價格和減持目的。
公告顯示,李河君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質押、凍結等任何權利限制的情形,本次權益變動涉及的股份均為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李河君不存在持有表決權未恢復的優先股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