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下發《關于積極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無補貼平價上網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均簡稱《通知》)。《通知》包括十二條支持性政策措施,要求相關單位積極推進并落實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低價上網項目建設,旨在促進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提高風電、光伏發電的市場競爭力。
投資要點:
推進平價、低價上網項目,建設規模限制寬松。《通知》要求各地區結合自身條件,推進建設不需要國家補貼執行燃煤標桿上網電價的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試點項目;在資源條件優良和市場消納條件保障度高的地區,引導建設一批上網電價低于燃煤標桿上網電價的低價上網試點項目。其中,風電、光伏發電監測紅色預警地區不新增本地消納平價、低價上網項目,橙色、綠色地區依資源、消納條件鼓勵開展建設。相關項目不受各地區年度建設規模限制,超出規劃部分可再生能源消費量不納入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考核,市場空間由未依期開工并完成建設的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廢止后騰出。
優化投資環境,降低項目非技術成本。《通知》要求國家開發銀行、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合理安排信貸資金規模,積極支持平價、低價上網項目;要求各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在土地利用及費用方面予以支持,可輔以地方補貼政策,嚴禁收取資源出讓等費用或為項目建設添加捆綁條件。對于分布式市場化交易試點項目,交易電量免交未涉及的上一電壓等級的輸電費,同時就近直接交易的可再生能源電量減免政策性交叉補貼。上述支持性政策有助于降低企業成本,掃除項目非技術障礙。
發電上網有保障,鼓勵市場化交易。本地消納及跨省跨區平價、低價上網項目將由相關政府部門和省級電網企業落實收購及消納責任,并與風電、光伏發電企業簽訂不少于20年的長期固定電價購售電合同,保障優先發電和所發電量全額收購。如存在棄風棄光情況,限發電量將作為優先發電計劃在全國范圍內參加發電權市場化交易。國家將組織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工作,鼓勵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實現無需國家補貼的市場化交易和通過出售綠證獲得市場化收益。此舉保障了發電企業收益的穩定性和合理性,有助于激發企業投資積極性。
《通知》明確支持政策方向,降低企業經營風險。《通知》規定在2020年底前核準(備案)并開工建設的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低價上網項目,有關支持政策在其項目經營期內保持不變。《通知》明確傳達長效性政策意涵,從投資、建設、并網及交易等環節出臺支持措施,明確政府及有關機構主體責任,有助于降低風電、光伏發電企業經營風險,增強市場投資活力和競爭力。
投資建議:平價上網加快推進,新能源發展步入新時期。隨著技術進步帶來的度電成本下降,政策帶來的非技術成本下降,新能源平價上網進一步加速,規模大技術實力強的龍頭公司有望加速勝出。看好光伏板塊的隆基股份、通威股份、中環股份、陽光電源、正泰電器等;看好風電整機龍頭金風科技,益原材料跌價的風電中游:天順風能、金雷風電、泰勝風能、雙一科技、天能重工、日月股份、振江股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