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登符騰堡州太陽能和氫氣研究中心最近研究所得的計算結果表明,可再生能源作為德國經濟要素的意義在2017年得到了進一步提高。去年德國可再生能源設備的投資達到了162億歐元,比上一年的151億歐元增長了11億歐元,提高了7%。
風電投資占三分之二
就如2013年以來的發展趨勢一樣,風電投資繼續保持領先地位,去年可再生能源總投資中陸上風電占48%,離岸風電占20%,光伏約占11%,有所回升,地熱和環境熱源設備投資占8%。上述數據既包括了能源供應企業的投資,也包括了工業企業,商業和居民家庭在可再生能源設備方面的投資。
避免了1.79億噸溫室氣體排放
可再生能源對氣候保護作出了重要貢獻,根據聯邦環境署的計算,2017年通過可再生能源替代煤炭、燃油和燃氣約避免了1.79億噸當量的溫室氣體排放,其中電力領域的貢獻最大,避免了1.38億噸當量溫室氣體排放,供熱領域(3400萬噸當量)和交通領域(700萬噸當量)通過可再生能源替代也避免了大量溫室氣體排放。
二氧化碳當量是一個計量單位,它表明在100年的觀察期內二氧化碳、甲烷和一氧化氮所產生的同一溫室效應。將這些溫室氣體折算成二氧化碳當量就可比較計算出溫室氣體的減排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