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國家發改委等發布的《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提出暫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電站建設規模,安排10GW左右的分布式建設規模。光伏“531新政”的實施客觀上對我國2018年新增裝機需求產生了一定抑制作用及當期盈利水平產生影響。但在新的行業環境下,光伏高成本企業逐漸退出,市場份額陸續向優勢企業集中。長期來看,全球及我國清潔能源占比不斷提升的趨勢不會改變,且倒逼光伏行業降低建設成本,預計最快2019年下半年實現大面積“平價上網”。
7月16日發改委發布《關于積極推進電力市場化交易進一步完善交易機制的通知》,明確提出煤炭、鋼鐵、有色、建材四個行業要放開發用電計劃,落實清潔能源消納義務,這是需求側管理的更近一步細化。
有媒體報道稱,國家能源局在《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及考核辦法(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期間明確,不區分存量、增量資產,可再生能源補貼強度維持20年不變。該文件有望在2018年年內出臺。通過規定可再生能源電量占比,提高了可再生能源電力的剛性需求,從而有望更徹底地解決風、光的消納問題。國家能源局數據顯示,我國光伏消納持續改善。上半年全國棄光率3.6%,同比下降3.2個百分點,棄光主要集中在新疆和甘肅等省區。建議持續關注具備成本優勢的龍頭企業:隆基股份(601012.SH)和通威股份(600438.SH)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