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興起到無序,光伏領跑者走到了成功與失敗的十字路口。如何收尾目前的項目、“超級領跑者”如何推進?種種問題亟待解決。
大同是我國北方地區少數幾個冠以“煤都”稱號的城市,但是隨著煤炭產能的嚴重過剩,同時能源轉型不斷加速,大同煤炭的光芒正逐漸變得暗淡。然而,在大同煤炭逐漸勢微的同時,大片的光伏電池板卻在采煤沉陷區上鋪展開來,并在2015年成為國內第一個先進技術光伏發電示范基地,第一批“光伏領跑者”計劃項目落地大同市。
2017年2月18日,山西大同光伏“領跑者”示范基地驗收工作正式啟動,大同市政府、大同市發改委、水規總院及13家投資企業均參加了啟動儀式。作為第一批“光伏領跑者”計劃的項目,其效果究竟怎樣?這或許是業內人士最為關注的話題。
事實上,2016年開展的第二批“光伏領跑者”計劃相比大同領跑者計劃規模更大,光伏技術和類型更多,市場也更加火爆。但是由于大批的企業都涌入進來,加之過分競價,第二批“光伏領跑者”計劃項目也出現了一定程度上實施的不確定性。
如今,第二批領跑者計劃項目濃烈的硝煙還未消散,2017年的“光伏領跑者”計劃卻已呼之欲出。經過2016年的廝殺之后,不僅制造企業、投資企業的熱情高漲,各地區申請領跑者基地的情況也十分熱烈。而且,在2016年不斷爆出低價的過程中,有關于“超級領跑者基地”的言論也時有議論,該怎樣促進先進技術發展?領跑的含義是什么?這些都是“光伏領跑者”計劃能否重裝上陣的關鍵。
驗收處子秀
截至2017年4月,肇始于2015年的“光伏領跑者”計劃大同項目驗收工作仍在緊張進行,從階段性的驗收工作來看,大同領跑者計劃項目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但是,整個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也對后續領跑者計劃的繼續進行提出了新的要求。
《能源》記者獲悉,大同領跑者項目現場驗收工作主要由水規總院負責,大同市光伏基地辦負責協調,現場驗收情況共分為資料檢查組、現場檢測組、運行數據組。
據了解,資料檢查組主要負責檢查基本建設信息、參建單位資質文件、質量體系管理文件、工程建設過程資料、工程質量驗收文件、調試文件、重點專項驗收、關鍵設備質量驗收。據悉,現階段資料已全部提交此項驗收工作已基本結束,正在出具驗收結果。
現場檢測組主要對組件、逆變器進行檢測,現階段組件現場檢測已完成,主要測試參數有熱斑、組件隱裂,檢測組方案中先對現場抽取34塊組件進行熱斑測試。
“我們將現場組件挑選完畢后進行組件隱裂測試挑選其中情況最好的17塊組件送后續實驗室抽檢,實驗室主要測試組件效率,根據實驗室實測I-V曲線與廠家提供參數進行對比,在測試中取得較好成績。”大同領跑者計劃某國企項目負責人李磊(化名)這樣答復《能源》雜志記者說。
而在逆變器測試中,主要是對逆變器轉換效率進行了測試,重點測試逆變器在現場運行情況下每一支路的進口電流電壓及出口的電流電壓,截至目前這項工作已經測試完成,正準備出具測試結果。
同樣作為大同項目的中標者,浙江正泰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下簡稱“正泰新能源”)總裁陸川告訴《能源》雜志記者:“我們在大同的項目是5萬千瓦,驗收過程中,組件在抽樣之后送到實驗室進行測試,驗證當時承諾的技術的先進性。而且,發電量應該是在排在前三位。”
而最為重要的一項則是運行數據組,其工作主要是測算系統發電效率,并對故障率進行分析,初步方案是根據輻射度測算一段時間的理論發電量,依據理論發電量和當日發電量進行比較進而測試出系統發電效率,其中要使用無人機對現場實際裝機容量進行復核。“此項工作是拉開各家排名的重中之重的工作,現在運行數據提交工作基本完成,水規總院正在分析數據結果。”李磊表示。
盡管驗收的完整結果還沒有公布,但是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大同項目的效果是不錯的,“光伏領跑者”計劃取得了成效。“光伏領跑者”項目發揮了地方政府、企業的優勢,高效率、高質量的完成建設計劃,為大規模光伏建設探索出一條有效道路。當然不可回避的是,大同“光伏領跑者”項目也存在一定的問題,但這些問題并不影響總體成績,需要在今后的實踐中研究解決辦法。
土地隱憂
記者從中標大同領跑者計劃項目的幾家企業了解到,中標企業通過抽簽分到項目所使用的土地,但是各家的情況并不相同,原地使用者對土地用于光伏開發訴求不一致,有高有低,外部條件不盡相同,給項目的建設造成了很大的阻力。
通常在規則的土地上,只需要用一圈圍欄將光伏電站圍起來就可以,但是有些項目的土地情況并不好,于是受限于條條塊塊的土地,圍欄的數量大幅增加,電纜的長度增加,而且總的用地量也增加了,這樣到最后整個的項目投入就會增加。
一般來講,領跑者計劃的好處是整個流程操作比較規范,整個邊界條件也很清晰,土地的租金和稅費、電網的接入等在普通電站中老大難的問題相對比較明確。“事實上,這也是申請領跑者基地所必須具備的條件,即承諾不能棄光限電,優先保障電力接入,明確土地稅費和租金等等。”李磊告訴《能源》雜志記者。
而且,由于PERC技術的進步等原因,組件價格有了較大幅度的下降,這就給領跑者計劃競價提供了一定的空間。邊界條件容易確定,企業對于自身的成本也就更加明晰,這也是2016年“光伏領跑者”計劃競價如此激烈的原因。
但是在招標之后,政府的承諾能否兌現呢?如果不能兌現,那么許多的壓力將會全部轉移到企業身上。而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土地,按照承諾,土地應該由政府牽頭來完成所有的工作,但是實際上很多時候土地的難題很多都轉嫁到了企業身上,政府在規劃上的支持顯得有些乏力。
“2016年,我們中標的領跑者項目中某個項目在土地上就遇到了一些阻力,現在還沒有完全落實,工程無法開工。”一位不愿具名的領跑者計劃項目知情人士告訴記者。
事實上在某些地區整個領跑者項目都存在這樣的問題,土地的權屬、利益協調等等在之前都沒有做充分的論證,在各方面都沒有做好工作的時候急于進行招投標工作。“接下來的領跑者項目還是需要更加完善的規劃,可行性要有充分的論證,具體能不能落實,有沒有相關利益方的意見,這些都十分重要。如果前期工作做的不好,項目的可操作性就會大大降低。”上述知情人士補充到。
不僅國企遇到了這樣的問題,作為民企的正泰新能源也遇到了這樣的事情。陸川對記者說:“2016年幾個領跑者基地準備倉促,進場時發現可用土地面積遠不能滿足項目需要,對于項目成本投入造成負面影響。在領跑者競價一場激烈的情況下,任何很成本上的負面影響都會影響到企業的回報,進而動搖企業對于領跑者項目的信心。”
事實上,土地問題往往涉及民生,需要和眾多的民眾打交道,如果前期規劃沒有做好,企業在后面會有很大的困難。而且,對于光伏電站土地的治理和改造,相應的土地政策有時候并不能在地方得到解決,會涉及到國土資源部、國家稅務總局對土地使用的要求。
截至目前,“光伏領跑者”計劃已經經歷了兩批項目釋放和建設,成績也好,問題也罷,都會讓人去想一個問題,領跑者到底應該是什么樣子?應該怎樣去定義“光伏領跑者”計劃。
如何領跑?
2016年,受棄光和限電的影響,國家開始限定普通光伏的規模,而中東部又受限于土地原因項目規模效應不明顯,此時領跑者計劃8個基地5.5GW的電站項目瞬間變成了大企業的必爭之地。
整個大同的領跑者計劃總體來說是成功的,它給企業極大限度的解決許多問題。對于普通的項目,各地在指標的申請以及有關土地的各種手續、電網接入等都要走一遍,領跑者把這些都集中起來了,提供了極大的便利。“而且,如果沒有大同的領跑者計劃,光伏的技術進步不會那么快,也不會有2016年領跑者項目競標價格的大幅下降,當然這個下降不包括非理性的極低價格。”李磊說。
領跑者計劃的初衷是促進先進光伏技術產品應用和產業升級,光伏技術的領跑自然是極為重要的。但是相比2015年的大同領跑者計劃,2016年“光伏領跑者”計劃在規模擴大的同時,對于技術先進性的爭論尤為激烈。
“領跑者在于精,而不在于多。2016年領跑者投標的技術是具備領先性的,但是建成的時候技術可能已經不具備什么領先性。所謂領先需要從各方面來探討,不是效率高就領先,還是要看度電成本。”陸川對記者說。
通過競價的方式,“光伏領跑者”計劃讓業內人士仿佛看到了平價上網的到來。但是領跑者計劃是否只是為了追求更低的電價,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現階段的領跑者計劃最終幾乎都是以誰的電價低的方式決出勝者,有一定不合理的地方。“現在一提到領跑者,大家就會簡單的想到電價,誰的電價低?事實上這里還是有許多文章可做,比如說誰把光伏技術創新和荒山生態修復、沉陷區綜合治理、地方民生改善等結合的好。”李磊告訴記者。
所謂的領跑,應該有一個主線,而這個主線不應該局限于造價低和電價低。接下來的領跑者應該是誰能把光伏和生態治理、民生改善結合的更好,而且不僅僅是承諾,是誰能夠做得好,而且誰在之前做到過。
事實上,領跑者計劃采用競價的手段無可厚非,但是正如前文所述,政府應該進一步明確它在土地、電力接入上的的邊界條件,因為邊界條件的變化對于電價的測算是非常敏感的。“在按照最低收益水平去測算出報價后,如果邊界條件發生變化,比如說要增加5000萬的設施配套費或土地費用,那一切就會發生變化了,企業的壓力也會進一步加大。”上述知情人士說。
“我們在大同的項目建設條件并不好,面臨沉陷區地形復雜、施工面積大、地塊分散、山路崎嶇等諸多困難。但是最終電站成功建成,不僅為大同地區加快經濟結構轉型,創新、綠色、開放發展注入新的動力,還對采煤沉陷區產業化綜合治理,促進地區能源結構改善,具有重要意義,這也得到了大同市政府的認可。”李磊向記者透露。
綜合來看,領跑者一定要做成某一方面確實領先的項目,不一定是全面領先。而且不是規模領跑,要在一定規模的基礎上做到某一項的領先。比如說在塌陷地區,要考慮到生態環保效應;而兩淮地區的水面光伏,更多的應該是在漂浮技術上取得成績。
超級領跑者的期待
毋庸置疑,領跑者計劃的初衷是通過技術進步降低光伏的成本,而不是一味的低價競爭。在2015年第一批領跑者計劃實施的時候,都是按照標桿電價來執行,并沒有實行競價。
2017年領跑者計劃什么時間公布還不清晰,然而,在2016年底第二批“光伏領跑者”項目結束之時,領跑者之外的所謂“超級領跑者”的謀劃已經若隱若現。但是到底接下來的領跑者和超級領跑者有哪些區別,又該怎么去實施現在還不明確。
超級領跑者的概念是在領跑者價格不斷走低的過程中提出來的,由于在領跑者計劃上過分競價,導致從投資商到設備商不斷的壓低價格,對于一些處在發展過程中的先進技術的發展很不利。
超級領跑者針對的是那些特別先進的或者處在相對成熟階段成熟的技術怎么去扶持?比如說N型雙面、HIT技術等先進但是成本還比較高的技術。如果超級領跑者設置幾個吉瓦的規模,再由這些先進設備企業與幾家開發商一起申報項目,就可以起到促進先進技術發展的目的。
事實上,2016年安徽兩淮的領跑者計劃項目就屬于技術要求比較高的范疇,兩淮的光伏項目需要建設大量的水面光伏電站,而水面光伏電站不僅在國內,在全球都沒有太多的經驗可循。
“漂浮式電站在國際上都沒有超過2萬千瓦的電站,而且沒有運行超過3年以上的電站。漂浮式電站最大的風險就在于浮筒,能否達到光伏電站20-25年的生命周期?”一位熟悉水面光伏的業內人士對記者說。“我們馬上要去日本和新加坡做調研他們運行了幾年的漂浮電站,對不同形式的電站進行對比。也就是說領跑者計劃給予了相當的規模,才會讓我們以及其他的科研機構、企業去做這件事情。”
據報道,超級領跑者將推行基地申請的模式,掌握先進技術的光伏制造企業和一到兩家投資企業組成聯合體,共同參與基地申請,基地建設不再采取企業競標的方式。
但是,從超級領跑者的思路再延伸,哪些企業的什么技術是超級領跑者需要扶持的?會不會到最后演變成誰有實力或者是誰和政府關系好誰就能拿到項目?這些都是難以界定的。市場怎么真正完成對超級領跑者技術的篩選將是最為重要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