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光伏進社區”就是全國城鄉居民家庭大批量的利用家庭光伏系統,甚至出現光伏的社區化聯網交換、合作等更深入的活動。雖然“光伏進社區”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光伏進社區”的各種經濟、技術、社會條件正越來越向有利方向發展。
城鄉居民集聚社區是光伏最具潛力的終端利用方式。光伏能源的能源密度低但光資源的空間分布相對均勻,更適合用能強度、用能質量較低要求的城鄉居民生活用電。而城鄉居民集聚社區的居民建筑屋頂(或外墻面)是巨大的光伏利用空間資源。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統計,截至2015年底,我國鄉村的總實有建筑面積也超過255億平方米。而在我國的城市建設用地中,居住用地面積也約達163億平方米,如果考慮到居民建筑的層高、容積率,可能會大大高于163億平方米。
城鄉居民集聚社區普及光伏是光伏大眾化、成熟化的最重要標志。只有光伏普及性地進入城鄉社區家庭了,光伏能源才算真正成為大眾能源,光伏時代才算真正建立。近年來,我國光伏終端利用規模擴張十分迅速,2010年光伏累計裝機容量只有800兆瓦,到2016年則高達74480兆瓦。但是,我國光伏終端利用各個方式之間的發展并不平衡,分布式光伏所占比例相對較低。2016年我國分布式光伏累計裝機容量的規模約為10300兆瓦,僅占光伏累計裝機容量的13.3%左右。而且,分布式光伏終端利用在其各個途徑的發展上也不平衡,主要集中在大型公共建筑、路燈等市政設施以及偏遠農牧區上,真正具有潛力的城鄉居民集聚社區則相對非常薄弱,呈現出數量少、碎片化的特點。
與我國不同,美國光伏利用則更側重于分布式,尤其是居民家庭。根據美國國家可再生能源實驗室的預測,美國到2021年分布式光伏累計裝機容量將約占全部光伏累計裝機容量中的46.1%,而居民光伏累計裝機容量又約占分布式光伏累計裝機容量的61%,居民家庭光伏利用規模的增長速度要快于美國整體光伏行業。總體來看,當前我國光伏終端利用狀況距離城鄉社區還比較遙遠,與城鄉居民集聚社區在光伏發展中的戰略地位非常不符。
當前,因我國城鎮居民的居住建筑特點與光伏利用技術不適應,居民光伏發電的成本依然很高,我國城鄉家庭收入、用電數量和用電價格與光伏利用不匹配,以及體制障礙多等因素制約,我國光伏進社區進展還很緩慢,但是“光伏進社區”的各種經濟、技術、社會條件正越來越向對其有利的方向發展。
首先,居民建筑的發電成本越來越低。根據Lazard公司發布的最新數據,2016年美國住宅屋頂的光伏技術全生命周期平均均攤成本比2015年下降幅度高達26%。其次,光伏技術對我國城鄉居民建筑特點的適用性越來越強。從近期來看,光伏材料技術除傳統的硅基太陽能光伏材料的轉換效率不斷提升、成本下降外,非常有利于我國城鄉居民建筑特點的硅薄膜、大面積柔性硅基薄膜電池組件技術也得到大幅度商業化發展。另外,與包括城鄉社區在內的分布式光伏發電相關的配套技術如儲能與能源互聯網、高透太陽能電池用玻璃制備等也進展很快。第三,當前政策越來越有利于發展我國城鄉居民發展光伏。《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規劃》提出“在中東部等有條件的地區,開展‘人人1千瓦光伏’示范工程,建設光伏小鎮和光伏新村”。具有我國特色的“光伏扶貧”政策及項目的推出與實施也將進一步對鄉村社區利用光伏提供重要推動力。第四,實踐基礎日益豐富。近年來,許多城鄉居民已安裝、使用了家庭光伏發電系統,并且數量還在不斷增加。一些有前瞻性的企業在“光伏進社區”上也通過商業模式創新、技術改造、專業人員培訓、市場推廣、論壇交流、政策咨詢服務等做出各種努力和嘗試。這些實踐都為“光伏進社區”總結了教訓、積累了經驗。第五,社會轉型為“光伏進社區”提供了良好的社會條件。當前,就業的小型化、自主化、分散化趨勢日益明顯,尤其是國家提出的“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刺激了SOHO建筑以及一大批新興商住公寓的興起,大大提高了城市居民生活、生產的用電規模,再加上家庭用純電動汽車規模擴張的“從室內插座到交通用能”的轉換效應,大大夯實了“光伏進社區”的就近用電需求基礎,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居民家庭利用光伏存在“自家生活消化非常困難、入網銷售麻煩”的尷尬局面。
“光伏進社區”的核心對象是居民、關鍵載體是建筑。要形成一股“光伏進社區”的潮流就要在調動和培育城鄉居民的積極性、能力的基礎上,充分調動社區居民利用光伏的積極性,探索合適有效的光伏與建筑物結合方式。光伏與城鄉社區居民建筑結合的方式包括對現有建筑物的改造(BAPV),與光伏建筑一體化(BIPV)兩種,BAPV式推進的關鍵是尋找、培育一大批有能力、有興趣的家庭光伏系統利用群體,并在社區和社會上形成影響力。BIPV式“光伏進社區”方式的關鍵則是房地產開發商和當地地方政府。從推進光伏進社區的速度來看,由于具有明顯的規模經濟優勢,集中規劃新建一批BIPV城鄉居民社區要優于靠分散的一個個家庭進行居民建筑物改造BAPV,速度快得多。
“光伏進社區”是一個復雜、動態的經濟、社會和技術系統,單靠政府價格補貼政策推動力量非常單薄,應該整合已有的光伏政策,聚焦于“光伏進社區”,探索更多的政策工具,在堅持和保證電價補貼政策的同時,提前布局,各種措施多管齊下,調動各種積極因素,協調化解各種矛盾和消極因素,為“光伏進社區”做好充分準備。
在此,筆者建議,首先,應發揮基層政權組織(居委會)的組織和協調作用。“光伏進社區”除了涉及社區公眾外,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基層政權組織、房地產企業、物業、環境和安監等政府部門、電網部門、其他相關企業等利益主體對“光伏進社區”也有很大影響。其中,基層政權組織(居委會)對“光伏進社區”作用非常關鍵。其次,需調動一批有社會責任、商業模式和能力的“光伏進社區”開發商和物業公司。應對BIPV房地產項目的土地價格、建設運營等給予優惠和支持,對安裝光伏系統后帶來的物業管理成本增加在稅收等方面進行補償等。再有,要建立健全光伏進社區的社會化服務體系。建立覆蓋社區光伏系統安裝、使用、維護、檢修、金融、知識培訓等環節的綜合服務體系,增強社區光伏系統的服務保障水平,同時要制訂容易推廣和識別的相關技術標準或規范,培育出一大批合格的安裝、維修等方面的專業技術或服務人員。(作者均供職于中國石油大學(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