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5日舉行的國家能源局新聞發布會上,國家能源局副局長李仰哲指出,《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下稱“《規劃》”)在能源發展布局方面進行了一些調整。
受資源稟賦等因素制約,我國重要的能源基地大都分布在西北部,長期以來形成了西電東送、西氣東輸、北煤南運的能源格局和流向。但經濟進入新常態后,主要能源消費地區市場空間萎縮,對接受區外能源的積極性普遍降低,能源送受地區之間利益矛盾加劇。
根據新形勢的變化,綜合考慮資源環境約束、可再生能源消納、能源流轉成本等因素,《規劃》對“十三五”時期的重大能源項目、能源通道作出了統籌安排。其中,在能源發展布局上做了一些調整,主要是將風電、光伏布局向東中部轉移,新增風電裝機中,中東部地區約占58%;新增太陽能裝機中,中東部地區約占56%,并以分布式開發、就地消納為主。同時,輸電通道比規劃研究初期減少了不少,還主動放緩了煤電建設節奏,嚴格控制煤電規模。在規劃實施過程中,有關方面將密切跟蹤布局及這些調整措施的變動情況和實施效果,動態評估新變化、分析新問題、研究采取新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