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5日,國家能源局在京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及《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并回答記者提問。
[國家能源局副局長 李仰哲]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規劃體現了問題導向。可再生能源經過了這么多年的發展,取得的成績舉世矚目,面臨的問題與挑戰也日益突出。因此在規劃的編制過程中,我們針對不同品種的可再生能源的各自發展階段以及面臨的問題也提出了一些新的思路。水電除了繼續以西南地區主要河流為重點,積極有序推進大型水電基地建設以及合理優化中小流域開發以外,為了滿足電力系統調峰填谷的需要和安全穩定運行的要求,提出了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加快抽水蓄能電站的建設。“十三五”期間,中國新開工抽水蓄能電站大概6000萬千瓦,管理體制更加完善,屆時局部地區電網調節功能將大大改善,會進一步促進新能源電力的消納能力。
風電方面體現了布局的優化和消納的要求,風電項目進一步向具備消納條件的地區轉移,同時針對部分地區棄風限電情況比較嚴重的情況提出了解決風電消納問題的明確要求。太陽能發電的發展重心主要體現在加強分布式利用和推動技術進步方面,特別是積極鼓勵在工商業基礎好的城市推廣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對于西部地區的大型光伏電站項目明確要求在解決棄光問題的基礎上有序建設。同時要開展市場化配置資源的嘗試,實施光伏領跑者計劃,促進先進光伏技術和產品的應用。
生物質能“十三五”期間要堅持分布式開發,大力推動形成就地收集原料、就地加工轉化,就地消費的分布式利用格局,大力推進生物天然氣產業化示范和生物質成型燃料供熱。
規劃明確提出要在開展資源勘查的基礎上加強地熱能開發利用。加強地熱能規劃與城市總體規劃進行銜接,電熱供暖納入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在土地、用電、財稅價格等方面給予扶持,全面促進地熱能的合理有效利用。